发布文号: 晋市政发[1995]85号
晋长二级汽车专用公路是沟通我市南北的重要交通干线。近年来,沿线区市的乡镇、企业、单位和部分村民和私开平交道口和乱修滥建建筑,严重侵占和破坏了晋长公路及其设施,直接影响着行车畅通和交通安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1995年9月5日至10月5日,对晋长二级公路进行紧急抢救,重点清理整顿晋长公路两侧私开平交道口和违章建筑。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条例》、《山西省公路管理条例》以及有关交通法规,坚决执行市抢救晋长二级公路指挥部制定的《抢救晋长二级公路实施方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讨价还价,软磨硬顶。
二、规划切断和封闭的平交道口,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完成,逾期不执行者由市抢救晋长二级公路指挥部组织强行切断封闭,并追究当事人的所有责任。规划保留的平交道口,必须按规定补办有关手续,并按照要求完成硬化、排水、设置交通标志牌等工作。
三、凡距晋长公路边沟外缘15米以内的建筑物,一律由各业主自行拆除,拆除后要恢复原貌,严禁随意堆积、倾倒废料垃圾,污染公路及公路用地,违者要从重处罚。保留下来的建筑物,责成市商品公路开发总公司对其业主统一管理,并按《方案》要求实行“三包”责任制,对完不成承包责任者,除赔偿损失外,坚决予以处罚或查封、拆除。
四、严肃查处破坏道路设施的违法行为,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对于损毁封闭网以及树木器厂、护柱、边坡、边沟、里程碑、标志牌等道路设施的各种不法行为,要严格按照公路管理条例赔偿处罚。坚决禁止在晋长二级公路和沿线堆积秸秆、放火烧荒、打场晒粮,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坚决排除晋长二级公路的纵向干扰。晋长二级公路是汽车专用公路,专供汽车行驶,严禁摩托车、畜力车、拖拉机、三轮车、农用车等上路行驶,特别要禁止儿童在晋长二级公路戏耍。交警部门要加强巡逻,强化管理,严格保证晋长二级公路的专用性能。
六、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清理整顿工作的不法之徒。抢救晋长二级公路是我市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区(市)、乡镇、村庄、单位、群众都要密切配合,积极协作。对于干扰、阻挠、破坏此次清理整顿工作的不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予以坚决打击,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为抢救晋长二级公路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