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1995]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了便于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同人民政府的工作联系,现将市长、副市长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李拴纣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兼管体改、人事、财政、审计、监察工作。雷振声副市长;协助市长处理日常工作。分管工业、科技、政府机关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经委、科委、煤炭局、乡镇局、轻纺局、技术监督局、矿资局、冶金研究所、食品研究所、纺织研究所、丝绸公司、体改委、科干局、协作办、无委办、档案局、经济研究中心、民族宗教局、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外事办、驻外办事处以及信访等到,联系邮电局、电业局、医药管理局等方面的工作。
马巧珍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财贸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财委、财政局、审计局、地税局、工商局、外贸局、粮食局、国有资产局、供销社、信托投资公司、交通银行等,联系国税局、市人行及各专业银行、保险公司、石油公司、烟草公司等方面的工作。
安永全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教委、坟生委、体委、卫生局、妇幼院、防疫站、市医院、管卫办等。
白晚才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农业、民政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农委、农牧局、水利局、林业局、土地局、畜牧局、农机局、绿委办、农业区划办、民政局、残联、老龄委;联系气象局等方面的工作;
康杰南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公安、文化、广播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公安局、司法局、安全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电视台、电台、新闻出版处以及房改纠风、民兵工作。
成育延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城市建设及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城建局、规划局、坏保局、城管办、城建开发总公司等。
张和先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计划、交通、劳动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计委、交通局、劳动局、劳动就业局、物资局、统计局、生产建设投资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最点工程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公路局、征费处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