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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分工情况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3-04-10 生效日期: 1993-04-10
发布部门: 晋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1993]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了便于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同市人民政府的工作联系,现将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田霍卿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兼管体改、人事、财政、监察工作。
  郭树珍副市长:协助市长处理日常工作。分管财贸、城建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财委、财政局、税务局、审计局、工商局、外贸局、物价局、粮食局、国有资产管理局、供销社、城建局、规划局、环保局、城管局、城建开发总公司、档案局、经济研究中心、民族宗教局、信托投资公司;联系市人行及各专业银行、保险公司、石油公司、烟草公司等方面的工作。
  雷振声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工交、计划、科技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经委、计委、科委、煤炭局、工业局、乡镇局、轻纺局、交通局、技术监督局、矿资局、劳动局、劳动就业局、物资局、统计局、科干局、体改委、协作办、无委办、冶金研究所、食品研究所、纺织研究所、丝绸公司、煤运公司、生产建设投资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及重点工程等方面工作;联系公路局、邮电局、电业局、医药管理局等方面的工作。
  安永全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文教、政法、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教委、计生委、体委、文化局、卫生局、教育电视局、电视台、新闻出版社、妇幼院、防疫站、市医院、爱卫办、公安局、司法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以及民兵等工作。
  马巧珍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农业、民政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农委、农牧局、水利局、林业局、土地局、畜牧局、农机局、绿委办、农业区划办、民政局、残联、老龄委;联系气象局等方面的工作。
  闫思贤秘书长:主管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外办、市志办、市政府驻外办事处以及信访工作。并侧重协助分管市长抓紧市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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