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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劳动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陕西省分库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1-18 生效日期: 2000-01-18
发布部门: 陕西省劳动厅
发布文号: 陕劳发[2000]25号

 各地、市劳动局,省级有关厅、局,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现将《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陕西省分库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上报省劳动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便修改完善。
  附件: 《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陕西省分库运行管理办法》 (试行)

二OOO年元月十八日

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陕西省分库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网络建设工作是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权威性的基础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本身的质量,而统一命题是保证鉴定质量、体现职业资格证书水平的基本技术保障。

  第二条 为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命题质量,实行职业技能鉴定统一命题管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地方分库运行,根据《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关于启用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的通知》(劳社部函[1999]154号)和《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陕劳培发[1994]39号)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 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网络由总库、行业分库、地分库组成。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查批准,省劳动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陕西省分库(以下简称陕西省分库),并成立题库运行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省辖区内国家题库的管理、调度和协调等项工作。

  第四条 各地市、各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凡国家题库网络已颁布实施的50个职业(工种),一律从国家题库陕西省分库中提取试题,不得擅自编制试题,违者鉴定无效。凡国家题库已颁布实施的50个职业(工种)以外的专业工种鉴定的试题仍按原规定执行。

  第五条 国家题库陕西省分库按统一管理、规范运作、优质服务的原则进行运行管理。

 

第二章 国家题库陕西省分库的职责与功能
  第六条 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陕西省分库运行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省社会通用职业(工种)鉴定题库的运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并落实陕西省分库在全省运行的政策。
  (二)组织陕西省分库的运行,并负责质量控制。
  (三)在部中心的指导下,承担陕西省分库试题资源的开发和更薪改造工作;
  (四)配置和管理陕西省分库的设备与工作人员。
  (五)接受部中心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督。

  第七条 陕西省分库功能:
  (一)为本省提供陕西省分库通用职业(工种)的试卷服务。
  (二)在本省按有关规定发行陕西省分库配套资料。
  (三)参与国家题库网络管理与技术信息交流。

 

第三章 试卷服务
  第八条 凡申请使用陕西省分库试题的单位,按规定程序和隶属关系,须填写统一印制的鉴定(考核)试卷申请单一式三份,于考前20天报省试题库运行管理办公室审批。为便于题库有效运转,每次鉴定同一工种的人数要相对集中。对于偏远地区不能前来中心办理用卷申请的,可通过传真向运行管理办公室申报。取卷采用自取和邮递方式。

 

第四章…质量监督
  第十条 国家题库陕西省分库的运行质量接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省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举报电话及传真: (029)7293977,题库运行办公室电话及传真: (029)5251380- 451。

附:考核鉴定试卷申请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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