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实施政府上网工程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8-13 生效日期: 1999-08-13
发布部门: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政府上网工程”就是在公众信息网上建立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正式站点,实现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并逐步提供各种政府服务项目。这是实现国民经济信息化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政府改革的需要,对于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工作效率和工作透明度,树立各级政府在网上的形象,使政府公务员更加勤政、廉政都十分必要。同时,网络的交互性使它成为沟通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开启了服务百姓的便民窗口。通过上网,让西安走向世界,让世界了解西安。“政府上网工程”对西安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由国家经贸委、信息产业部等40多家部委(办、局)共同发起的“政府上网工程”,已于1999年1月22日正式启动。西安市人民政府已积极参与了这项跨世纪工程,并决定在我市政府系统加快实施这项工程。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力争在1999年内完成市政府及各部门和13个区县政府的上网工作,同时促进和带动重点企业上网。
  二、各级政府和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政府上网工程”的重要性,加强对上网工作的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抓好组织落实和协调工作。
  三、“政府上网工程”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区、县、乡镇政府负责本单位的组织实施工作。重点企业的上网工作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企业自己组织实施。
  四、由市电信局负责“政府上网工程”的技术支撑和服务工作。
  五、各上网单位要积极做好信息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工作,按市保密局的有关规定,严把信息质量关,抓好计算机网络的技术防范和保密管理工作。逐步实现政府各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信息互通,提高政府办公自动化水平,为最终构建“电子政府”打下坚实基础。
  关于“政府上网工程”的技术方案及资费标准,请同西安市电信局联系。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8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