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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一九八九年为城市人民办十件实事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9-04-25 生效日期: 1989-04-25
发布部门: 晋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1989]42号
城区政府、市直各单位、古矿:
  为给城市人民逐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和娱乐的城市环境,根据需要与可能,市政府决定,安排今年继续为城市人民办好十件实事:一、在新区新建一个较大规模的农贸市场;二、市电视台开办自办节目;三、完成旧城六条街巷下水道的铺设工程;四、基本建成市实验中学、幼儿园;五、在市区新建100座温室,50个塑料大棚,解决居民淡季蔬菜供应问题;六、完成市邮电电讯设备全部安装工程;七、完成火车南站的站房改造工程;八、建成古矿游泳池;九、市植物园建成并开放;十、搬迁古矿矸石山,以减少对城市的污染。
   为确保今年十件实中的预期完成,市政府责成市城建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抓好十件实事的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同时,将这十件实事落实到有关单位及其领导人头上(具体项目、内容及要求列表附后)。望各有关单位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有效的措施,积极行动起来,主动负责,相互配合,抓好落实,保证完成。
附:1989年为城市人民办十件实事项目落实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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