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1988]96号
市直各委、办、局、各公司
现将市清理整顿公司领导组《关于认真做好清理整顿公司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望按照《通知》精神,认真抓紧做好各级各类公司的清理整顿工作,要首先搞好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认真搞好检查验收,确保清理整顿公司不走过场,收到实效。有关清理整顿情况要及时报市清理整顿公司领导组。
附:市清理整顿领导组《关于认真做好清理整顿公司工作的通知》
晋城市清理整顿公司领导组关于认真做好清理整顿公司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对现有公司认真进行清理和整顿”的精神,现就我市清理整顿公司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顿的指导思想
这次清理整顿公司,要本着中央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精神,集中解决“政企不分、官商不分、转手倒卖、非法牟利”的问题,减少流转环节,发挥公司在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积极作用。通过清理整顿,保留合法的公司。取缔非法的公司,发展有益的公司,达到治理好环境,整顿好经济秩序,推动改革顺利进行之目的。
二、清理整顿的范围、内容和原则
1、清理整顿公司(含经营性中心、集团)的重点是一九八六年下半年以来成立的公司。特别是综合性、金融性和流通领域的公司。一九八六年下半年以前成立的公司,有问题的,也要清理整顿,通过清理整顿,解决公司政企不分,官商不分、转手倒卖、牟取暴利等问题,进一步明确经营方针、经营范围,使之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2、严格清理整顿倒卖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商品的公司。查处各种“官倒”、“私倒”行为。凡转手倒卖,牟取暴利者,按投机倒把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取消公司的行政职能,这部分职能由政府有关部门收回。挂牌的行政性公司要坚决护销。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隶属于这些机关编制的事业单位。除允许开办解决职工子女就业的劳动服务公司和利用后勤设施开办的小卖部、理发室、浴池、印刷厂、俱乐部等对外营业外,凡以机关名义用行政经费、事业费、募捐费、各种会费开办的公司,其资金、人员在本年度十二月十日前与机关脱钩。各种学会、协会办的公司也要脱钩。各个公司都要国人成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4、党政机关干部在公司兼职或担任名誉职务的,要立即辞去机关职务,或者从公司中撤回。党政机关的离退休干部,不得到全民所有制企业担任领导职务(含名誉职务)和其它管理职务,已经任职的,必须于十二月十日前辞去职务。
5、从严审查各类公司的经营范围。纠正经营范围中存在的混乱现象。严禁转手倒卖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商品。严禁以信息咨询为名。进行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商品的中介经纪活动,从中牟利。 企业自销积压的重要生产资料,必须进入物资贸易中心销售,化肥、农药、农塑料薄膜、柴油等实行专营。非指定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
6、清理整顿不具体公司条件的公司。凡不具备公司条件 和没有必要存在的公司,要改办其它企业或吊销营业执照。无资金、无场地、无人员、无有组织机构的空有虚名的公司要坚决取缔。
7、严格公司审批手续,凡成立新的公司,应由各级主管部门和为业务归口部门进行审核,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凡增加中间环节,对发展生产和搞活流通害大益小的公司。一律不予登记。
三、清理整顿的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1、从八八年十二月三日至十二月十日为公司自查阶段,讪直各公司要在各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组织自查,如实填写自查登记表,将自查结果上报市清理整顿办公室(自查表附后)。地址设在新市东街149号码。(市工商局企业科)在自查阶段。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公司自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2、从八八年十二月十日至十二月二十五日为重点抽查。清理整顿阶段。在公司自查的基础上,根据情况有重点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一查到底,坚决稳妥地解决查出的问题,边检查、边落实、处理,帮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3、从八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至年底为全面复查,总结提高阶段。对公司确定予以保留的,要重新注册登记,换发营业执照。对公司处理不当的予以重新复核。
四、几项具体要求
1、抽调参加清理整顿公司的人员,要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秉公执法,对工作不负责任马糊从事,甚至失职、渎职、执法违法的要加重处理。
2、各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清理整顿公司工作,决不能敷衍了事走过场。
3、各单位要认真地组织好自查,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4、清理整顿公司办公室设有举报箱、举报电话。举报箱设在市政府机关门前和建安公司楼前。举报电话2964转33。各单位要主动向群众宣传发动,积极举报。
5、清理整顿公司自查表必须在十二月前填报完毕报送市工商局企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