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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标准化小学”和开展“初等教育达标乡”活动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8-07-02 生效日期: 1988-07-02
发布部门: 晋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晋市政发[1988]39号

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我市初等教育已基本普及。但是,这种普及离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的要求相距甚远,还有许多问题急待解决。各级政府要把振兴教育工作放在经济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以抓经济工作的劲头切实抓好教育。
  当前,要依照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标准》,以继续提高小学师资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条件为重点,以建设“标准化小学”和开展“初等教育达标乡”的活动为目标,再用三年时间巩固和提高我市普及初等教育成果,为我市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各县(区),各乡镇政府,要依法确实担起实施义务教育的重大责任,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认真领会十三大关于深化农村教育改革的精神实质,正确理解“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这一科学论断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建设“标准化小学”和开展“初等教育达标乡”的活动,是加强基础教育,提高民族素质,造就合格人才的奠基工程。懂得我市教育的难点为在农村,在基础教育,把我市建设成全省先富起来的地区。农村不富,全市富不起来,农村要富,就要办好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因此,农村基础教育办学物质条件和师资条件一定要逐步提高。建设“标准化小学”,开展“初等教育达标乡”活动,其目的就是要把我市农村基础教育搞上去。希望各级领导明确任务,挑起担子,确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上首要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成果。

  二、“标准化小学”的标准问题
  《山西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标准》是根据国务院国办发(1986)69号文件和国家教委(87)教规字002号文件精神由省政府制定的我省实施义务教学法的配套性法规,各县(区)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和办学部门要按学校规模及相应标准建设好学校。在经济基础较差的地方至少也应视财力状况,参照最低标准即三类标准建设好学校为了搞好普及初等教育同实施义务教育的衔接,从一九八八年起,根据国家教委(87)教初字012号文件和省教委晋教普字(1987)34号文件精神,我市普及初等教育改以乡镇为单位复查验收,补办普及初等教育验收合格证书。今后乡镇所有学校只有在主要办学指标上达到省颁最低办学标准和要求的,方可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县(区)人民政府检查验收,经市人民政府核准,报省教委备案,依法宣布开始实施一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否则,不允许宣布进入实施阶段,(实施义务教育的标准省政府将另定)因此,建设“标准化小学”工作是势在必行的,其任务是十分紧迫的。为使这一工作健康地开展并和省颁标准保持一致,市政府决定我市“标准化小学”建设,不再另立标准。各县(区)、各乡(镇)、各村都要对照《山西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标准》,加强领导、调查摸底制定规划,采取措施,真正实施,争取早动手,早实现。

  三、“初等教育达标乡”的标准问题
  什么是达标,这要依照各地实际条件而定。目前,达到如下标准便可视作“达标”如:
  1、普及小学教育经过县(区)人民政府复查, 验收合格,成果巩固,并领取了“普及初等教育验收合格证书”;
  2、乡镇人民政府对建设“标准化小学”和整修初等教育工作有规划、有实施方案;
  3、乡镇人民政府对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成绩显著,能主动承担法律义务,自觉履行法律职责,教育费附加兑现, 征收人民教育基金落实,民办教师工资、学校公用经费,校林、校田和教工福利待遇解决得好;
  4、乡镇人民政府对师资建设有针对性措施,教师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较好,小学教师学历合格(包括取得结业证者)率不低于80%。取得教材教法合格证书的占95%以上者;
  5、办学主要指标:县(区)示范小学达到一类标准;乡镇所在地小学和中心小学达到二类标准;其它各类小学达到三类标准;
  6、幼儿教育搞得好。乡镇所在地幼儿园办得合规格,有特色,村村庄庄都设有幼儿园或幼儿班、学前班。
  凡今明两年内达到标准的学校的乡镇、由县(区)人民政府检查验收,市政府核准备案。由市政府颁发“标准化小学”和“初等教育达标乡”合格证授予达标乡镇主要领导“教育功臣”荣誉称号,所有学校和乡镇“达标”要在一九九O年全部完成。

  四、其它问题:
  1、各地建设“标准化小学”和开展“初等教育达标乡”活动,一定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加强领导,调查研究,制定研究,制定规划,采取措施,选取好典型,取得经验,逐步铺开。切不可一轰而起,不顾条件、不顾质量、盲目进行。
  2、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和所属中小学认真贯彻《山西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标准》。从今年开始,市政府每年组织一次验收,进行一次表彰,争取三年完成。以此提高我市初等教育的质量,推动我市初等教育工作早日由普及教育阶段进入实施义务教育阶段。
  3、就我市普教整体看,还要重视中等教育,如我市初中薄弱,社会反映强烈教育部门和学校压力很大。因此,要求各县(区)在抓好“标准化小学”建设和开展“初等教育标乡”活动的同时,还要兼顾初中、高中,按《山西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标准》加强建设。有关部门一定要本着建设“标准化小学”的精神,按照省颁标准认真实施,使我市普通教育形成一个结构合理,质量可靠,良性循环的教育网络,为振兴晋城经济,为把晋城建设成全省先富起来的地区培养合格人才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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