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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家《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5-08 生效日期: 2002-05-08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黑政发[2002]29号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明确我省农业科技发展的方向与任务,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农业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和我国入世对农业科技的要求,发挥市场对科技资源的配置作用,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推进农业强省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为“二次创业、富民强省”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调控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在加大政府对农业科技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对科技资源的配置作用,调动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工作者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扩大企业、农民等社会力量的参与程度,形成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不断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2.坚持突破重点技术与全面普及相结合的原则。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把解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技术问题作为根本目标,选择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我省农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关键技术和高新技术,实施重点突破;加速先进适用技术的组装配套和普及推广,全面提高农业整体水平。
  3.坚持自主开发与积极引进相结合的原则。努力自主创新,同时积极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内外先进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加速农业科技跨越式发展。
  4.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三者协调发展,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确保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三)总体目标。
  以体制创新推进技术创新,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加入世贸组织后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业需要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推广教育培训体系、农业科技保障体系和高效运行机制。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大幅度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按照“打绿色牌、走特色路”的发展思路,用3至5年的时间,在优质专用特色动植物品种选育、农产品安全及标准化生产、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资源高效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技术上取得新突破,力争大豆和优质春小麦育种、水稻高产优质栽培、优质玉米育种及栽培、马铃薯脱毒、胚胎移植、机械化安全饲养、乳制品加工、农机化生产、旱作农业、寒地设施农业等技术居全国前列,某些技术领域达到或接近国际领先水平;初步解决农业结构、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技术问题。用10年时间,使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技术总体发展水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每年科技进步因素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增加1个百分点,到2010年,达到55%以上;加速农业增长方式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转变,推动我省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二、“十五”期间农业科技创新重点工作
  “十五”期间,我省农业科技工作要围绕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重点实施“农业科技八大工程”。
  (一)种植业良种化工程。以提高农作物品质、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为重点,加快新品种选育和引进,良种良法配套,促进种植业生产和产品的标准化、布局区域化、经营产业化,到2005年,提供80个优质高效新品种。
  1.加速选育推广优质、低耗、高产、专用农作物新品种。“十五”期间,主要粮食作物品种更新一次,优质品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品质力争全部达到部颁优质标准。重点选育推广高淀粉、高赖氨酸、高油等玉米新品种,高蛋白、高脂肪等大豆新品种,优质高产水稻新品种,强筋和中强筋小麦新品种,优质杂粮品种,淀粉含量高、适宜加工、鲜食的马铃薯新品种,适合工厂化和露地栽培的优质蔬菜、瓜类、花卉和寒地果树新品种,高糖、单胚型和多胚型杂交甜菜新品种,优质、高纤维亚麻新品种。加强我省农作物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分类、整理、利用与创新工作。
  2.全面实施农作物良种加工配套技术。重点推广粮食、果蔬优质新品种高产制繁种及保纯技术、种子精加工及包衣技术、良种真伪及纯度快速监测技术。引进国外先进的种子加工处理设备与技术。
  3.大力推广优质、高产、高效生产技术。重点是,农作物优质品种应用技术、水稻大棚旱育超稀植技术、玉米通透栽培技术、大豆窄行密植栽培技术、平衡施肥技术、主要病虫草鼠害高效低残留综合防治技术、机械化旱作节水技术、无公害菜瓜果生产等技术。到2005年,上述技术推广到位率达到80%以上。
  (二)优质高效养殖业科技工程。按照优质、安全、高产、高效的原则,开展科技攻关,提高畜产品和水产品市场竞争力,加速“半壁江山”建设。
  1.选育优良畜禽鱼类新品种。重点研究开发牛羊冻精、胚胎移植等快速扩繁技术,大力推广胚胎分割、性别鉴定、胚胎移植和早期妊娠诊断等先进适用技术,建立科学的良种繁育体系。到2005年,养殖业基本实现良种化,猪、肉牛、奶牛、羊、鸡和鱼类的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90%、50%、80%、55%、95%和90%以上。
  2.开发利用新型饲料及绿色饲料添加剂技术。积极引进优质牧草品种,鼓励利用优质牧草改良现有草场,发展人工草场和饲草业。大力推广应用畜禽舍饲技术和规模化饲养技术,以新型高蛋白饲草为主,并辅以农作物秸秆等农副产品饲料综合利用技术;应用现代高新技术,加速开发安全、无污染、高效的绿色饲料添加剂、专用饲料和青贮饲料;利用丰富的粮食资源发展饲料加工业,提高饲料转化率。
  3.研究开发畜禽鱼疫病综合防治体系。研究开发规模化饲养全过程的疫病监测、控制技术;加快高效疫苗、新型药品、疫病快速准确诊断方法的研究与开发;重视区域疫病的系统监测技术体系研究,提高疫病综合防治能力。
  4.发展名特优水产品及特种鱼类生产。积极从国内外引进繁育适应我省水域生态条件的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大银鱼、大眼狮鲈等名、特、优鱼类品种,着力开展哲罗、细鳞、鲟鳇鱼等我省冷水性鱼类和珍贵鱼类物种资源的保护、增殖、人工驯养和开发利用工作。推广生态养殖、设施水产养殖、健康养殖、饲料科学配方等技术及水域综合利用模式。
  (三)农业标准化工程。为促进我省农业生产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升级,尽快与国际标准接轨,要加快农业标准体系、检测体系和农产品质量体系建设。
  1.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完善农作物、畜禽、鱼类等品种标准;各类农用生产资料、农业生态环境、农产品质量标准;农业、畜牧、农机、水产等生产及作业标准。到2005年,使我省农业标准化作业覆盖率达到80%以上。
  2.农业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省级、区域和县(市)三级农业检测体系,加强检测手段建设。依据相关标准,开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诸生产环节和农业环境、农产品质量等检测工作,为宏观决策、规范市场和保护消费者利益,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3.农产品质量体系建设。近期重点修订我省主要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制订无公害食品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绿色食品标准。到2005年,明显提高我省主要农产品的质量、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四)农产品加工工程。加速农产品加工业科技创新,延长农产晶加工产业链,大幅度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农产品附加值。
  1.加强农产品保鲜贮运技术研究与设备开发。大力发展大豆、玉米、小麦、水稻、马铃薯、乳品、肉类、水产品等大宗农产品,特别是绿色食品的保鲜、贮藏、包装、储运技术和设备的开发运用,确保优质农产品市场供应和精深加工原料的需求。
  2.大力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加附加值。大力支持和鼓励农产品精深加工。利用生物工程等现代高新技术发展粮食精深加工。开发大豆蛋白和以大豆、杂粮为原料的功能性食品;用玉米生产淀粉糖和变性淀粉。提高我省食品加工的技术水平,集中力量孵化一批科技含量高的产业化项目,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加强农副产品加工后废弃物利用,提高农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
  3.应用信息技术,促进农产品流通。发展电子商务,开发利用网络资源,发布供求信息,开展网上交易,促进流通。
  (五)节水农业科技工程。针对我省水资源短缺、浪费和污染等问题,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技术和旱作农业技术。
  1.科学高效调控用水技术。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截蓄地表水,控制利用地下水,积极探索开发云水资源。根据不同生态类型区水土资源条件,研究制定水库区域科学用水方案。研究开发输配水系统及高效调控技术和防治草原退化、土壤次生盐渍化、水土流失、湿地功能丧失等生态用水关键技术。
  2.节水灌溉技术。加速推广喷灌、微灌、渠道防渗、波涌灌、膜下滴灌、高效点灌、土壤墒情监测与预报、灌区输配水系统的测量与自动监控等节水灌溉技术,实现水田全程节水灌溉目标。重点研制多功能节水灌溉设备,综合运用农业节水技术。
  3.旱作农业技术。采取农机农艺相结合的耕作技术、生态技术、生物技术和化控技术,建立以深松为主体的松、翻、耙、旋、灭茬相结合的机械化土壤耕作制度,实施少免耕、封闭精密播种、紧实镇压、秸秆粉碎还田等技术,改善土壤结构,增强畜水保墒能力。
  (六)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以资源的持续利用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积极开展人工防护林体系建设,为控制水土流失、沙漠化综合治理、保护利用湿地提供技术支撑,为绿色食品生产提供生态保障,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重点研究开发下列技术:
  1.水土流失与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水土保持技术、土壤培肥技术、坡耕地水土流失和小流域综合治理技术、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保护技术,生物肥料、可降解地膜、光生态膜等农业生物技术、秸秆等农业生物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土壤污染生物治理技术和污水自然处理等重大技术。
  2.防沙治沙技术。开展沙地经济植物品种选育,植物固沙造林,沙地植被建设,沙地林粮、林果、林药综合利用等技术研究,促进沙地综合治理。
  3.湿地保护与退化湿地合理利用技术。研究开发湿地保护、退化湿地的修复与湿地农业生态系统发展模式及配套技术、湿地生物多样性资源可持续发展利用等技术,保护、改善和提高湿地的生态功能。
  4.林业技术。研究开发天然林资源保护与可持续经营技术、人工用材林和速生丰产林培育技术、林木良种培育技术、江河流域林业生物工程技术、木材综合加工利用技术、林业生态工程持续稳定性技术、森林旅游技术等。推广林木良种繁育及应用技术、林业生产实用技术、经济林栽培技术、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和防火灭火等森林保护技术、林区非林产品生产及加工等新技术,促进林业和林区产业结构优化。
  5.农村能源技术。积极开发利用新型能源和再生能源,建立健全农村能源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发展农村节柴技术、太阳能利用技术、能源生态技术、生物质气化集中供气技术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能源环境建设技术,建立和完善能源、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系统,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七)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应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等高新技术,扶植农业高科技企业,加速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
  1.动植物生物工程技术。深入研究优质、抗虫、抗病、抗逆等基因的克隆与转移技术,研究开发应用分子生物工程技术培育优质春小麦、水稻等农作物新品种和动物胚胎移植技术,积极开展非转基因动植物的研究开发和利用,强化我省绿色食品发展优势。
  2.农业生物技术。发展动物基因工程疫苗、生物防治技术;开发生物肥料、非激素类植物生长调节物质,加速农业高新技术的产业化。
  3.农业信息技术。研究开发新型农业信息系统平台,建立可提供政策、市场、资源、技术、生活等综合信息的网络体系。开发农业专家信息系统,为政府、农民、企业和科技工作者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加大信息农业、精准农业、智能农业专家系统的研究开发力度;充分应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和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准确、快捷的农业资源、环境、产量、灾害等综合性监测、预报、预警系统。
  4.设施农业技术与装备。广泛运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重点开发各类节能温室、环境自动调控、新型温室建筑材料和节能技术;研究引进和开发先进的种子加工处理和粮食贮藏成套设备及农副产品加工装备;开展机电一体化的工厂化农业设施配套技术与装备;开展亚麻生产各环节装备的研究、引进和消化吸收;开展马铃薯生产及加工机械装备的研究,使先进的农业技术装备充分发挥作用。
  (八)农业科技基础建设工程。
  1.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加速造就一支由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农业科技企业家、高素质农民和农业科技管理人才共同组成的农业科技队伍。结合重大科技攻关和基础性研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培养人才,积极开展与国际学术界的交流,选派优透人才到国外进修、讲学和参与科研工作,形成一批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通过农业科技园区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农业技术推广、中介服务等形式,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转化;通过专业培训、定期进修、继续教育等多种途径,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素质。注重培养科技型农民企业家,造就一支懂科技、善管理、会经营的科技型农民企业家和经营者,带动广大农民共同致富。加强农业科技管理,培育精干高效的农业科技管理队伍。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农业科技管理者和组织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2.农业科学基础研究工作。加强农业生物重要性状的基因的克隆、功能基因组、杂种优势利用、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光合作用与生物固氮调控机理的研究。支持作物抗逆性生理学基础、农业重大灾害的灾变规律及防治机理的研究。加强农业高科技研究与跟踪。
  3.农业科技基础性工作。加强农作物、林木、畜禽、鱼类、牧草种质的收集、保存、鉴定、评价、分类、繁育、创新利用和主要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基因库建设及培育扩繁工作;建立生物多样性的数据信息系统;加强动植物重大病虫害、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土壤肥力动态监测、农业生态系统监测、植物新品种保护等技术与设备的研制与开发。
  4.农业科研基地、科技园区建设工作。继续实施国家和省农业重点实验室(或学科)、国家和省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加速建设省农业生物基因检测中心,重点建设好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抓好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指导地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体系。

  三、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
  用5年左右的时间,对农业科技体系进行改革,基本解决科技机构重复设置、创新机制不活、科技与市场脱节等问题。
  (一)农业研究开发机构实行分类改革,增强创新和自我发展能力。充分考虑农业科技自身特点和我省农业科研机构的实际,在坚持政府支持的同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区别情况,分类改革。
  1.从事农业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农业资源保护等公益性研究以及农业基础性技术工作,无法得到经济回报,确需国家支持的机构,在优化结构、分流人员、转变机制的基础上,重新核定编制,经省有关部门认定后,按非营利性机构运行和管理。其中具有面向市场能力的部分,要向企业化转制,并逐步与原科研机构分离。非盈利型机构,政府对其增加人均事业费投入,通过扶持政策和项目或基地建设等形式予以支持。区域性较强的地市级农业科研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逐步发展成为区域性研究服务中心。
  2.具有面向市场能力的科研机构。可逐步转变为科技型企业或进入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政府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转制后的科研机构,原正常科学事业费,由财政部门继续拨付,主要用于解决转制后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转制后的科研院所发展成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鼓励一批科技人员牵头创办农业科技企业,成为带动农业产业化和自身发展致富的龙头。支持现有国有或民营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农业科技工作,建立或合作建立农业科技机构,承担各级政府下达的科技项目,强化产学研结合,走科工贸一体化道路,以多种形式与市场结合,大幅度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促进企业逐步发展成为农业技术创新的主体。
  3.从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机构。应逐步转变为企业或进入企业;也可转为中介组织,实行企业化管理,自主发展。政府以交任务的形式给予支持。
  (二)运用市场机制,深化农业推广体系改革。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稳定、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同时,深化推广体制改革,用市场经济手段调动技术人员、农民、企业等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积极性。
  1.建立多元化推广队伍。加强国有农业技术专业推广机构建设,保证经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完善以产业化为载体的技术推广形式,发挥龙头企业在技术推广中的重要作用;发展农村各类专业技术协会,倡导农民走自我技术服务之路,强化农民的直接技术示范效应;鼓励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科技工作者参与推广工作。在国家扶持与市场机制作用下,逐步建立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多元化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2.加强国有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搞好县级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建设,逐步解决乡(镇)以下农业技术推广的“断线”问题。有条件的乡镇要走综合办站的路子,实行“一站两制”的管理体制,在搞好公益性技术推广的同时,面向市场搞好技术推广服务。完善以聘用合同制为基础的用人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对离岗从事农业科技产业化经营的人员,原有身份3年不变。
  3.实行社会化推广形式。社会效益显著的公益性、共性关键技术的推广与示范工作,主要由政府支持的推广机构完成,对农民等受益者实行低价或免费政策。有市场前景的开发类技术,鼓励和支持企业、农民等社会力量推广。除政府指定由专门推广机构无偿完成的推广项目外,鼓励推广机构、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协(学)会、企业及农民,以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等形式,从事技术推广与服务工作,并从中获得收益。加速社会化农业技术中介、咨询、信息服务机构的发育和成长。允许技术人员以技术、资金等形式参与技术服务、转让、承包的效益分配。
  (三)完善农业科技管理机制,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率。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实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1.建立农业科技项目管理新的运作机制。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确立科技项目,立项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对重大农业科技项目实行招标制,在项目管理上,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科研单位或科技人员自选的课题,经申请立项后,由相应的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原则上由项目发起人组织实施。除财政部门拨付原有的科学事业费外,项目经费按课题拨付。
  2.推行全员聘任制和岗位绩效工资制。科研单位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科学设岗,按岗聘用,竞争上岗;建立科研项目选人用人公开招聘制度;实行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相结合的用人方式。允许研究院所自主决定内部分配,推行岗位绩效工资制,按岗定酬,按绩取酬。探索并完善技术、资金、服务等科技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途径,科技人员个人投入和分配比例可分别达到项目总投入和总收入的60%,项目负责人的收入可达到项目总收入的30%,允许科技人员发挥专长,从事兼职工作并获得收益。
  3.落实激励政策。在农业科研和成果推广、转化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科技人员,要给予重奖,并在子女就业、住房、技术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照顾。为解除一线科技人员的后顾之忧,在基层从事农业科技工作的人员,允许其本人及家属在上一级城镇落户。
  4.改革科研院所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实行董事会决策制、科学技术委员会咨询制和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制。科研机构主管部门(单位)要逐步由直接领导转为通过参加董事会参与科研机构决策。赋予科研单位用人自主权,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招聘人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多元化农业科技投入体系。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业科技的投入。财政对农业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要高于其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采取世界贸易组织规定的“绿箱”政策等形式,通过支持农业科技来加强对农业的保护。农业重大工程项目,如农业良种化工程、商品粮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工程、农业生态建设等项资金的使用,应加大各项目科技方面的投入,努力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金融机构要逐步增加对农业科技的投入规模,特别要将科技含量高的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农业产业化经营、动植物品种改良等作为信贷投入重点,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各级政府要采取鼓励性政策,引导和激励企业等社会力量,增加向农业科技的投入。大型农业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要不断提高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的投入水平。鼓励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捐资设立农业科技基金,用于支持农业科技研究、开发、推广和奖励农业科技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基金可以用企业或个人的名字冠名。
  (二)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加强对农业科技的支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我省农业科技的法规和规章建设,使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新技术推广、新品种培育等依法进行。依法保护知识产权,防止对他人成果剽窃和侵权,保护成果完成人的合法权益。税务部门对农业科研机构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要免征营业税;通过转让所取得的技术性收入,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所得税;通过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直接用于农业科研、试验的进口仪器、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关税;中直农业科研机构转制后,自转制之日起至2003年年底免征企业所得税。社会力量资助非关联的农业科技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其资助额支出可以全额在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农业企业从事技术创新的费用,可全额计入生产成本。保险机构要加大农业科技风险投资的支持力度,增加险种,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农业技术推广与产业保险制度。
  (三)强化农科教结合,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农业技术人才。要进一步强化农科教统筹结合的力度,拓展结合层面,农科教三方各司其职,各尽其力,推动发展。重点搞好国家级农科教结合示范区和省级示范区建设,提高标准,扩大示范。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生产者和管理者的农业技术水平及生产技能。要深化农业教育综合改革。建立健全以省内高等农业教育为龙头、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为骨干、农职高中为基础的农业技术教育培训体系。县和有条件的乡都要建立农业职业学校,培养适应农业发展需要的实用型人才。通过农业广播学校等多种形式,提高现有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农民技术队伍,适应科技创新的需要。
  (四)加大农业对外开放力度,扩大农业科技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外智力,重点引进和吸收提高农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加农业效益、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具有前瞻性和先进性的技术与装备;引进发达国家的科学方法和管理经验;进一步扩大国际、国内学术和人才交流,用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优秀农业科技人才来我省工作。加强海峡两岸农业技术合作,互通有无,共同发展。
  (五)加强领导,确保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健康发展。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工作,提高全社会的农业科技创新意识,采取综合措施推动农业科技发展。各级政府要成立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业科技创新领导组织,审定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农业科技创新、体制改革等方面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农业科技工作的推进合力。全省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由省农委、省科技厅牵头,水利、林业、环保、乡企、气象等部门和农业科研、推广单位及农业院校密切配合,发挥协作优势。计划、财政、税务、金融、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管理、司法、宣传、教育等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积极支持农业科技工作,落实相关政策与措施,推动农业科技工作发展。要突出农业科技重点,集中力量组织科技攻关。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好关键技术的推广和重大课题的攻关,在经费、人才等方面予以倾斜;要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农业科技工作者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本实施意见印发后,各地市及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实施方案。

 
2002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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