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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0年和签订200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2-07 生效日期: 2001-02-07
发布部门: 黑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黑市政字[2001]5号
  2000年,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市计划生育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经考核验收,五大连池市、孙吴县、嫩江县、爱辉区、逊克县、北安市政府完成了与市政府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予以兑现。其中,五大连池市政府工作突出,给予优胜奖奖励。
  今年,市政府继续与6个县(市)区、五大连池管委会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各地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确保责任目标的完成。   二○○一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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