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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在押罪犯、劳教人员伙食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08-01 生效日期: 1996-07-01
发布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文号: 京财农[1996]1088号
市监狱管理局、劳教局:
  根据市政府调整粮食价格的通知精神,为使在押犯及劳教人员生活水平不因粮食调价而受太大影响,决定将犯人及劳教人员伙食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4元,其它各项标准仍按京财农(1994)438号和京财农(1995)2670号规定的执行。
  
本通知自1996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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