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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电梯运行管理规范化服务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08-26 生效日期: 1998-08-26
发布部门: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
发布文号: 京房地修字[1998]第827号
8个区房地局:
  电梯运行管理规范化达标服务活动已在房地局系统全面展开,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了创建精神文明活动。为使创建工作实现阶段性目标,市局党委要求各单位要加大力度,加快步伐。1998年内各区房地局电梯运行管理规范化服务要100%达标。为此市局特做如下通知: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政工团、专业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搞好达标工作。
  二、各单位要按《电梯管理规范化服务达标标准》的要求,制定各级岗位责任制及有关电梯运行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如:电梯运行管理制度、电梯运行工作标准、电梯司机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考核办法等。
  三、在职工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及岗位培训。对岗位职责的知晓率达到98%,执行率达到95%。
  四、建立完善的用户监督员评价监督网络,开展各种住户测评活动,从服务、服务及时、服务质量上征求住户意见。
  五、为保证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要按时保养,及时维修。根据各单位今年制定的电梯更新、改造、大中修计划,要确保资金到位,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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