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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2000年小麦收购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6-21 生效日期: 2000-06-21
发布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京价(农)字[2000]260号
市粮食局,各区县物价局:
  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局《关于2000年粮食收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计电(2000)30号)精神和北方区夏粮收购价格衔接会衔接的价格,经报请市政府批准,现将我市2000年小麦收购价格和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收购价格。以三等白麦(不分软硬质)为定价标准品,三等白麦收购价格每500克0.57元,定购价与保护价执行同一收购价格。
  二、品种差价。同等级白麦与混合麦(原花麦)的品种差价为0.02元,同等级白麦与北方红麦的品种差价为0.05元。
  三、等级差价。同品种小麦的等级差价,三等以上每相邻等级差价为0.02元。三等以下每相邻等级差价0.03元。具体价格由市粮食局根据品质差价和等级差价安排后公布。
  四、优质品种收购价格。由粮食购销企业按照“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在不低于保护价的前提下自行确定。
  五、各粮食购销企业要认真执行粮食购销政策,严格执行等级标准,不得压级压价。各粮食收购站(点)在粮食收购期间,要明码标价,张榜公布各等级小麦收购价格。
  六、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粮食购销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粮食购销价格政策的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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