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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和中国联合通信两公司的境外公司以及境外公司所属境内子公司等改制企业所得税入库级次和适用科目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失效 发布日期:2001-12-18 生效日期: 2001-12-18
发布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京国税发[2001]328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的境外公司以及境外公司所属境内子公司等改制企业所得税入库级次和适用科目的通知》(财预明电[2001]1号)转发给你们,请速办理。

2001年12月18日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的境外公司以及境外公司所属境内子公司等改制企业所得税入库级次和适用科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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