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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3年北京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10 生效日期: 2003-06-10
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事局
发布文号: 京人发[2003]66号
在京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为做好2003年北京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管理工作,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原则上,对2003年的中专毕业生的就业管理工作将不做大的调整。现就需要明确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招生简章中明确不转户口的农业户口毕业生不核发《报到证》,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照《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为本市部分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公人管字(2003)231号)自愿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毕业生可以核发《报到证》。
  二、由于受“非典”疫情的影响,为了避免人群高密度集中的隐患,核发就业报到证分为两批,时间为:
  第一批:7月14日至7月25日(见附件一)
  第二批:11月17日至11月28日
  各中专学校应认真做好办理就业报到证的准备工作,在办理第一批报到证手续时,需准备如下材料:
  1、原始招生计划和招生名册;
  2、《北京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2003)年毕业生就业名册》一式两份;
  3、《北京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2003)年毕业生就业数据》软盘一张;
  4、市教委学籍验印合格名单;
  5、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6、打印好的《北京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7、毕业生户口卡片。
  三、对于在第二次派遣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商毕业生生源地区、县人事局同意,通过其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委托存档,也可以将其档案转至北京毕业生就业市场办理存档、推荐就业。
  四、为做好2004年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我们拟在部分媒体发布北京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设置信息,现面向各有关学校征集相关内容。请各学校填写《2004年北京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设置信息表》,并于办理第一批报到证手续时送交北京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
  五、2003年北京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有关的其他问题,仍按照京人发(2001)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1.核发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时间安排(略)
   2.《2004年北京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设置信息表》(略)
                          北京市人事局
                        二00三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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