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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早餐经营企业作用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放心食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5-09 生效日期: 2003-05-09
发布部门: 北京市商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京商发[2003]20号

各区、县商委(经贸委),各早餐经营企业:
  自抗击非典战斗打响以来,全市商业的干部职工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实现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由于部分行业的外来从业人员相继离去,导致一些经营服务设施关闭,使居民的日常生活受到了较大的影响。尤其是早餐及相关食品供应不足,居民跨社区排队购买的情况较为突出。与此同时,一些社区实行了验证进入的措施以后,早餐连锁经营企业的配送车辆不能进入社区,使得早餐食品及主食品供应不足的情况进一步加剧。对此,一些居民纷纷打电话或通过1601234早餐工程服务热线,提出了尽快建立早餐工程销售网点,提供放心食品的要求。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经与市工商、规划、城管等部门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防“非典”的特殊时期,各早餐连锁经营企业,在认真作好生产、配送、销售等环节防疫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其网点立足社区的优势,坚持正常营业,正常供应。已设立的早餐亭不仅要为社区居民提供丰富、安全的早餐食品,还要提供放心的主食系列产品以及其它相关食品,以缓解社区部分生活服务设施关闭,给社区居民生活带来的不便。

  二、早餐经营企业要积极与各区有关部门、街道、社区取得联系,并在取得支持的基础上,在相关生活服务设施关闭以及群众购买早餐、饮食制品不方便的社区,利用现有闲置的服务设施或设立临时早餐销售网点,为居民生活提供必要的服务。在建立临时销售网点中,应继续坚持立足社区的原则,本着既方便群众,又不占绿地、不妨碍交通、符合环保、卫生等要求,同时严格履行相关手续,选出的网点必须经街道确认,报区规划、城管、交通、工商、卫生等部门备案。与此同时,切实加强企业的规范经营,尤其是早餐车,务必做到持证上岗、不超时、不移位、不设桌椅,以良好的形象为居民服务。

  三、各区县商委(经贸委)要根据社区早餐及相关食品供应的具体情况,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积极帮助早餐企业协调有关部门,尽快扭转社区居民购买早餐及相关食品不方便的局面。首先是帮助企业尽快建立起临时早餐供应网点,做为疫情期间为居民提供特殊供应服务的措施,疫情结束后再进行必要的调整,把“非典”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其次是本着抗击“非典”与经济发展两手抓的精神,按照早餐工程的总体部署,加快推进早餐网点的规划建设,使早餐经营网点及时担负起社区供应服务的任务,让政府为百姓办的实事项目,尽早造福社区居民。

  四、各个街道、社区,要允许早餐配送车辆进入社区配送早餐及相关食品;同时要协助早餐经营企业做好临时网点的设置工作,保证社区居民正常的生活需求,为安定民心,稳定社会做出贡献。
  

北京市商业委员会

二00三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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