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价(收)字[2002]131号
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你办《关于审定北京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价格表(试行)的函》(京信息办[2002]20号)收悉。为推进电子商务的发展,规范数字证书收费,根据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发布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数字认证中心对自愿委托办理数字证书的,可收取数字证书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北京数字认证中心的各项服务收费,要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本收费项收费为经营性收费,依法纳税。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一年。
特此复函
附件:北京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收费标准
北京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价格表(试行)
单位:元/年·证
证书种类 数字证书及其认证服务 备注
生成 更新
个 个人网上电子身份证书 60 60 在网上标识个人身份
人 个人电子邮件证书 60 60 用于个人安全电子邮件通信
证 个人代码签名证书 200 200 代表软件开发者的身份,用于
对其开发的软件进行数字签名
企 企业网上电子身份证书 600 500 在网上标识企业身份
业 企业电子邮件证书 600 500 用于企业安全电子邮件通信
证 企业代码签名证书 1200 1100 代表软件开发商身份,用于对
书 其开发的软件进行数字签名
服 Web服务器证书 1200 1100 与网站IP地址.域名等绑定,
务 保证网站的真实性
器 服务器身份证书 1200 1100 在网上标识服务器身份
证
书
说明:
以上证书均以3.5“软盘为存储介质;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可依用户需求提供以IC卡或USB等为存储介质的数字证书,按存储介质进价加20%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