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超前落实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1-16 生效日期: 2007-01-16
发布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鲁政办发明电[2007]1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从2007年四月份开始,就进入2008年人口计划的实施阶段。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积极应对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保持我省低生育水平的稳定,本着未雨绸缪、提前规划、统筹安排、早做部署的原则,现将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下达给你们,并作如下通知:   一、认真分析当前面临的人口形势,进一步增强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2008年是实现“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关键年,也是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期的转折年。随着“十一五”时期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各项社会改革措施的相继出台,广大育龄群众多元化、多层次需求的不断显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将面临更加复杂的局面。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刻认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深刻认识当前面临人口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切实落到实处。
  二、科学规划,分类指导,超前落实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根据人口再生产的客观规律,从今年四月份开始,将进入控制2008年人口计划的实施阶段。为切实做到计划早制定、工作争主动,充分发挥人口计划的宏观调控作用,省政府在广泛征求各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全省2008年度分市人口控制指导计划。请各市依据“五普”数据、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参考公安、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的人口数据,结合婚、孕情调查摸底情况,抓紧研究确定本市分县(市、区)的人口控制计划,并层层落实到乡、村,落实到育龄群众。要继续加大晚婚晚育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科学的安排婚育时间,认真落实优先优惠、奖励扶助政策,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坚决杜绝违法生育;要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尽量满足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而申请生育的群众要求,严格控制违法生育,稳妥做好削峰填谷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生育证》管理制度,切实抓好节育措施的落实,尤其是对重点人群要实行定期随访、孕情环情监测,严肃查处违法婚姻、违法生育、违法收养行为,确保良好的生育秩序。
  三、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要充分利用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大量返乡的有利时机,深入开展以“双进”、“双建”、“三下乡”为载体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宣传实行计划生育的先进典型,努力形成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夯实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三块基石”,继续加大对重点县和薄弱村的帮促力度,加快建立城市“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和流动人口“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体制,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强化孕前型管理和服务,积极推行以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为主的知情选择。坚持依法管理,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严格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予以公开曝光;是党员、干部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四、进一步强化领导,确保2007、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的圆满完成。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今明两年,正值各级换届,全省各级务必高度重视,确保做到工作不断、措施不软、力度不减,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因领导人的变动而受到影响。要将2007年度人口控制计划执行情况和2008年度人口计划分解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督办的重大事项范围,作为评价干部政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及约束性指标。省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要继续加强对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人口计划落实情况的督查指导,积极改进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工作不力、突破年度人口控制计划的,坚决实行重点管理、一票否决、离职审计、追踪奖惩。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对人口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调度,坚持人口月报和预警制度,层层建立出生人口瞒、漏报和错报出生性别常年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准确地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的圆满完成。
附件: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