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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关于印发《南京建筑业2007年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12 生效日期: 2007-03-12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建筑工程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建工(设)局、在宁各建安企业、驻宁办事处、监理及有关单位:
  现将《南京建筑业2007年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南京建筑业2007年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意见


  2007年是党的十七大召开的喜庆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之年,也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的“落实年”,做好2007年全市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为保持全市建筑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结合行业特点,现就2007年安全生产管理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2OO7年全市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统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服从服务于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为主线,明确思路,落实责任,建立建筑施工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减少事故总量;推动和实现全市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二、2OO7年全市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主要目标任务:
  ??杜绝三级以上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全市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万分之零点六内,死亡人数和死亡起数比去年下降3%;
  ??强化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推动建筑施工现场长效管理工作,加强工地围挡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文明工地建设,减少工地的扬尘、噪音等环境污染,创省市级文明工地达总数的35%。
  三、2OO7年全市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工作措施:
  1、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履行各方安全职责。把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考核各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指标,真正使各级管理人员树立安全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一是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逐级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责任分解量化,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二是落实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从落实“以人为本”的高度,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安全生产;三是落实工程项目部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项目经理应坚持在岗在位在现场,切实履行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四是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继续实行目标考核制度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行为考核办法,与项目经理信用评定挂钩,督促项目经理从维护自身信用角度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五是进一步落实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监理机构作用。加强监理安全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加强对监理规划的编制、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职责的履行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监理企业依法履行监理安全责任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内容,适时与有关部门出台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实施意见,充分发挥监理机构在安全监管方面的作用,强化监理安全意识,进一步推进安全监理工作,落实监理安全责任。
  2、强化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一是严格建筑安全生产条件,认真执行《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范》所对应的十二项条件,经常开展自评工作,使安全生产条件始终符合要求,使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按照《关于开展2007年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具体实际,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确定专项治理的重点、难点,有针对性地确定专项治理课题,明确治理目标,解决实际难题。专项治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资金投入到位,加强督促和巡查,把专项治理和解决实际难题结合起来,以取得实效;抓建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以及专家论证制度的落实,着重解决无方案施工或没有制定方案、方案未经审批及专家论证先施工的问题;强化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管理制度,着重解决起重设备的进场检查验收手续、租赁市场的整顿、安装队伍资质的梳理、拆卸人员的持证上岗、拆除前的报审等五个重要环节存在的问题,减少机械设备事故或者因机械设备而引起的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继续实施企业法人安全问责和项目经理安全不良行为的考核。加大问责力度,扩大问责范围,逐步使问责制程序化、规范化;同时,加大项目经理安全行为的考核力度,真正发挥这两项制度的保证作用。四是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各单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台账,规范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五是严格实施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工程项目开工时,严格审查分包单位三类人员考核情况,严禁使用未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人员;施工过程中,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行为考核,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按规定接受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发生死亡事故的,建议发证机关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强化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一是加大安全生产法法规宣传力度,广泛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基本知识,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注重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效果。二是建立健全多层次、多专业培训体系,培育以专业培训机构、安全服务组织和建筑施工企业相结合的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新体制。三是着重做好《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范》、《江苏省建筑施工现场装配式轻钢结构活动板房技术规程》和《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工作。四是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讲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救护等基本安全知识,全面提升其安全意识、基本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能力。
  4、创建文明施工现场,全面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一是制订出台“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指导意见”,在特、一、二级建筑施工企业中抓好试点,培育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企业”、“示范工地”,树立典型,适时召开观摩现场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二是不断完善文明工地评选比,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严格把关,加强文明(平安)工地全程检查,全面提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三是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创建文明(平安)工地活动,增强建筑施工单位的创优意识,逐步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的标准化、规范化。四是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按照建设部即将出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以经济政策为杠杆,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5、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一是逐步推行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在建筑面积10000M2以上的单位工程或建筑施工面积30000 M2以上的小区或18层以上的高层建筑的施工现场实行视频监控,加强对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的监控,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二是推广使用阻燃装配式轻钢结构临时用房、标准电箱、井架自动门等施工安全设施设备,为促进建筑施工防护用具工具化、定型化做出努力,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发挥相关部门以及中介、检测、专家库专家的作用,整合安全生产的科技力量,构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加大安全生产新技术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工作力度,推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四是开展资源节约和环保型工地的创建活动,大力推广智能与绿色建筑,在工程项目施工期内,最大限度地实现建筑节能、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创建一批资源节约和环保型建筑工地。
  6、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灾难的能力。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调度和信息工作体系,规范事故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处理,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提高应急能力和事故处置效率。二是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增强系统性和针对性,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三是加强与各部门、各地区应急管理机构的联系,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效果。
  7、加强监管机制建设,全面提高建筑安全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安全监管机构自身建设。加强学习培训,掌握开展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工作所必须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等,提高履职能力。强化忧患、实干、执行、自律“四个意识”,养成勤勉敬业、求真务实、雷厉风行、廉洁奉献“四种作风”。深入开展思想道德、遵纪守法教育,认真解决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维护良好的安监队伍形象。二是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程序。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应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要求,规范安全监督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交底、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复(审)查、安全生产监督备案、施工过程巡查和竣工评定等工作。三是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按照《南京市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应当审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开工要求,并将认为符合开工要求的审查结果作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前提条件,对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安全监督机构应及时对审查结果进行复查,复查不符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机构要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四是全面实施“差别化”管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应以实现对建筑施工安全的动态控制为目标,改进监督检查方式,从监管资源平均分配转变为差异化管理,根据工程规模、结构形式及企业安全管理状况,施加不同的管理强度,对重点工程、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实行重点监管,提高监督工作的效率。五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安全许可的动态监管。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条件的复核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按照建设部即将出台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规定》,切实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与施工现场达标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事故情况等挂钩。对违反许可证管理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发证机关依法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六是建立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后的监督岗位内部督查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监管的内容,进一步提高监管队伍的自身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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