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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在全行业开展四项“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26 生效日期: 2007-04-26
发布部门: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文号: 沪容环[2007]60号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局直属各单位以及市容环卫行业协会:
  为了培育职业责任、职业能力、职业风范,全力打造“优美环境、优良形象、优质服务”的行业整体形象和树立“服务世博、服务群众”的观念,彰显“跨前一步、为民服务”的行业精神,努力在全行业形成一个弘扬先进、昂扬向上、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培养发掘爱岗敬业、敢于拼搏、追求卓越、奉献社会的模范典范,引领行业与社会的互动,扩大行业在社会的影响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展示行业新风貌,兑现本行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我们让城市更美丽”的“迎世博”承诺,在全行业开展“市容管理十佳”、“城管执法十佳”、“作业服务十佳”、“市容协管十佳”等四项“十佳”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事市容环卫管理、城管执法、市容协管以及环卫作业服务的一线行业职工(包括农民工)
  二、评选条件
  近两年来,在以下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个人
  1、市容管理“十佳”
  ①在认真践行“跨前一步,为民服务”理念,组织协调和实施“十大便民”措施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②在积极创设有效工作机制、解决管理顽症和管理缺陷、攻坚克难、化解矛盾等方面取得实效,受到社会和市民充分肯定及高度称赞的;
  ③在推进“科教兴业”、更新管理理念、积极开发和运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提供技术支撑的;
  ④在推动行业建设、创新管理方法、创建文明行业、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和塑造行业形象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的;
  ⑤在敢于牵头整合资源,善于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做好重大市容保障活动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
  2、城管执法“十佳”
  ①在执法中善于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控制抗法者激动情绪和暴力事件成效突出的;
  ②在为辖区群众、执法相对人解决实际困难,从根本上消除违法行为产生条件等得到群众好评,成绩突出的;
  ③在执法中查处违法案件数量大、质量高,在依法维护城市管理秩序方面成绩突出的;
  ④在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帮助群众实行自律和社区自我管理,改善城管执法环境、探索联动机制等方面成绩突出的;
  ⑤在执法督察、案件审理、装备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的。
  3、作业服务“十佳”
  ①在职业理念和职业道德规范上显现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良好的职业风范和自觉塑造一流岗位形象的;
  ②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守信、规范服务以及在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上成绩突出的;
  ③在便民、利民、为民、爱民服务中,热心为市民排忧解难、提供优质服务的;
  ④在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钻研岗位技能以及发明创造、技术改革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⑤在运用或推出操作法以及提高效益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受到同行认可、社会和市民充分肯定的。
  4、市容协管“十佳”
  ①在协助市容环境保障和专项整治等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社会和市民充分肯定的;
  ②在守纪律、讲规范、爱岗敬业,尤其在清除“三乱”、劝阻乱设摊和跨门营业等市容协管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③在协助市容管理和城管执法部门开展工作的同时,能结合市容协管工作特点,积极发挥宣传、监督和示范作用,表现突出的;
  ④在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关心集体,在市容协管队伍建设和管理方面表现突出的。
  三、评选方法
  1、由各区县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管理部门、局直属各单位以及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协会结合日常考核、测评等工作严格把关,分别推荐上报候选典型。
  “市容管理十佳”——由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分别推荐候选典型1--2名;“城管执法十佳”——由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市容城管执法总队和市容环卫水上管理处分别推荐候选典型1--2名;“作业服务十佳”——由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分别推荐候选典型1--2名,由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协会推荐候选典型10名;“市容协管十佳”——由上海市城市管理执法总队落实各协管办分别推荐候选典型1—2名。
  2、经评选办公室审核,分别确定四项“十佳”各20名入围候选名单。
  3、在“上海市容、上海城管”网站和“上海市市容环境行业工会”网站以及《劳动报》上刊登四项“十佳”候选典型各20名简要事迹及选票,由行业职工和市民投票评选,同时建立专家评审小组评审并投票。
  4、根据投票高低,依次分别确定四项“十佳”。投票方式设定为:上海市容、上海城管网站点击投票及上海市市容环境行业工会网站点击投票比例为25%,《劳动报》填写选票比例为25%,专家评审小组投票比例为50%。
  5、报局党委审定后公示并予以表彰。
  6、在10月份的行业职工文艺汇演时对四项“十佳”进行表彰,并在上海市容、上海城管网站和上海市市容环境行业工会网站以及《劳动报》上对评选出的四项“十佳”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四、时间安排
  四项“十佳”推荐评选表彰活动时间安排如下:
  4月下发评选活动通知,全面动员和宣传;
  5月底之前上报四项“十佳”候选典型推荐材料;
  6月上旬评选办公室分别确定四项“十佳”各20名候选典型;
  6月20—30日在“上海市容、上海城管”网站和“上海市市容环境行业工会”网站以及《劳动报》上分别刊登四项“十佳”20名侯选典型事迹,由行业职工和市民进行投票,并由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7月上旬经局党委审定后在“上海市容、上海城管”和“上海市市容环境行业工会”网站以及所在单位公示
  7月下旬公布评选结果
  8--9月媒体宣传
  10月结合行业职工文艺汇演举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推荐评选工作,成立四项“十佳”评选表彰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
  主任: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城管执法局党委副书记陶渊
  成员:(排名不分先后)
  上海市市容环境行业工会主席徐爱珍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城管执法局宣教处处长张莉萍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城管执法局组织人事处副处长高亚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城管执法局城管执法处副处长邓强
  上海市城市管理执法总队副总队长易春生
  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黄金源
  评选办公室设在上海市市容环境行业工会
  六、表彰奖励
  四项“十佳”评选表彰活动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
  1、由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城管执法局领导在行业职工文艺汇演上为荣获四项“十佳”的同志颁发奖章和证书;
  2、由评选表彰活动办公室组织荣获四项“十佳”的同志进行学习考察;
  3、由推荐单位颁发奖金(参照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建设功臣标准)。
  七、工作要求
  1、评选表彰四项“十佳”,是树立先进、弘扬先进、激励全行业干部职工更好地为上海市容环卫、城管执法事业建功立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进一步创新管理思路,提升工作能级,打造市容环卫城管执法品牌,塑造市容环卫城管执法干部职工“跨前一步、为民服务”崭新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活动的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这一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
  2、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局直属各单位以及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协会要按照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认真总结发掘,严格审核程序,积极做好候选典型的推荐工作。
  3、推荐上报候选典型,须填写《上海市市容环卫城管执法行业四项“十佳”候选推荐表》,并附事迹材料800字左右,于2007年5月30日前报评选办公室[在上报推荐表及事迹材料时,同时报电子版(盘片)1份]。
  推荐表在上海市容、上海城管”网站和上海市市容环境行业工会网站都可下载
  网址://www .sh1111.gov.cn
  //www.sshhg.org.cn)
  联系方式:铜仁路331号1610室上海市市容环境行业工会
  电话:62473288-1614、1622或62899038、62899035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四项“十佳”候选典型推荐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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