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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2-26 生效日期: 2007-02-26
发布部门: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洪府厅发[2007]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06年,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及社会各界的紧密配合下,围绕“服务保障”经济建设中心任务,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改革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实现了全市安全生产总体态势平稳。2006年没有发生重大生产经营性事故,没有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没有发生恶性火灾事故,为全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步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的"落实年",是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的"攻坚年",是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的"规范年"。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六届六中全会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强化专项整治,积极探索依法监管的长效机制,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确保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实现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生产、交通、火灾三大安全生产事故指标全面下降。努力完成《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确定的到2007年的阶段目标:到2007年,全面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行政区域总人口10万人死亡率、企业职工10万人死亡率、GDP亿元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等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坚持安全发展,明确年度控制指标
  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93人以内,其中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61人以内,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人以内。各县区、开发区的控制目标由市安委会另行下达。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把安全生产目标纳入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全面部署安排,认真分解下达,坚决兑现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
  1、做好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进一步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把住建设项目的项目立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关,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率达100%,杜绝新建项目出现新的安全生产欠帐。
  2、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和国家有关部委以及配套规章等规定,对申请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严格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对达不到颁证标准的企业,一律不予颁证。对无证生产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企业,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决予以取缔,同时要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3、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市安全生产信息中心建设,建立省、市、县联网的视频会议系统,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调度和信息工作体系,提高应急能力和事故处置效率。着力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在安全生产监管中的具体应用,建设“数字安监”信息系统。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重大危险源普查和监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组,完善专家人才库,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增强协调性和针对性。
  4、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增加安全投入。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已经出台的安全费用提取、安全风险抵押等政策措施。
  全市所有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或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民银行联合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369号),将用于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专户存储。落实省安监局、省财政厅《江西省高危企业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管理试行办法》(赣安监管(2005)256号),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资金。
  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6)180号),确保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
  市安监局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指导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以及其他经济组织认真执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在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继续推广雇主责任工伤保险。
  5、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五进”活动和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根据《江西省“十一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的精神,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的第六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进园区、安全进社区、安全进校园、安全进家庭、安全进农村”活动,动员全社会更加关注、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南昌市安全生产“五进”工作验收标准》和《南昌市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试点工作验收标准》的要求,2007年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生产“五进”活动和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覆盖面要全部达到100%。发挥主流媒体作用,普及安全生产法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运用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四、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完善四级监管网络。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安全监管网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装备配置工作,增加对安全生产监管装备的投入。安全监管机构没有单列的开发区,力争2007年全部落实到位。
  2、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从加强政治学习、法制学习、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监督约束入手,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拒腐防变能力。对照廉洁自律各项制度和安全监管干部"十不准,十严禁"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安全监管队伍。
  3、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强化监管人员责任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深入贯彻落实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和投资入股、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
  4、推广联合执法机制,将行政执法“关口”前移。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启动暗访机制,开展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执法合力;充分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法,加大安全隐患整改和事故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切实加强对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监管,做到执法“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努力实现从事故查处向事前防范的根本转变。
  五、突出重点,继续深化专项整治
  重点做好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两会”等节假日和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总结完善近几年专项整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化整治,将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制度化、常态化、法治化。
  非煤矿山:严格执行安全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推进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继续支持和配合国土资源部门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做好非煤矿山新规程的宣贯工作,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安全技术标准,全面实行非煤矿山在用设备、设施和系统作业环境定期检测检验制度;推行井工矿机械通风和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监控,防范垮坝事故。
  危险化学品:继续做好“五整顿、两关闭”工作,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深化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罐车和船舶实行IC卡制度。加强化工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规划、搬迁或转产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化工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活动,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烟花爆竹:加强配合协调,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深入"五查",强化"六严",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一线监管,推动政策治本和源头治本。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许可发证工作。加快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技术改造,推行烟花爆竹标准化生产。继续全面深化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推行注册安全主任制度。
  道路交通:各级安监部门要支持和配合公安和交通等部门,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打击非法载客,深入治理超载、超速、超限。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城乡交通运输市场准入,清理挂靠客车,整顿规范经营方式。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进一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和公路客运车辆安全隐患。推进重点车辆安装行驶记录仪和GPS的应用,加强安全监控;深化承运人责任保险。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农村、农机交通安全管理。
  水上交通:支持配合交通、农业等部门,进一步深化"四客一危"渡口渡船和低质量船舶等专项整治;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航线的安全监管。
  建筑施工:支持配合建设等部门,以防范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深化房屋建筑、道路、水利和电力工程建设等安全整治;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动态监管;加强村镇建设施工安全监管。
  民爆器材:支持配合公安部门加强民用爆炸物品流通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
  消防安全:支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普查,重点排查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存在的"三合一"、"多合一"重大隐患;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跟踪监管,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继续突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三个基本条件"的落实。
  其他行业领域:支持配合铁路等相关部门抓好铁路平交道口隐患治理,实施铁路第六次大面积提速安全环境专项治理工程。配合电力部门加强电网安全监管,防范大范围停电事故。配合旅游、质监、卫生、教育等部门,继续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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