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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委关于开展2007年度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2-15 生效日期: 2007-02-15
发布部门: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全面推进“四个中心”建设,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推进作用,经研究,2007年度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自2007年4月10日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范围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类企业进行产品的自主创新开发,解决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具体范围参见《2007年度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二、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上海注册并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企业正常经营时间在2年以上,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2.申报的项目内容必须在《2007年度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范围内,项目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能够达到科技攻关及产业化推广应用目标,与区县配套的项目将予以优先考虑。
  三、项目申报办法
  1.项目申报受理自4月10日开始,受理截止日期为4月25日。截止日期后不再受理。
  2.项目申报必须通过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shanghaiit.gov.cn的“网上申报系统”进行(首次申报须经在线注册),同时准备一式三份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市信息委产业处。评审工作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审查。
  四、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填报相关内容,编写项目计划任务书,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前两年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可以说明项目知识产权情况的相关文件(如著作权登记、设计布图登记、专利证书)等材料。纸质申报材料统一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名确认。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二00七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2007年度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一、软件
  (一)基础软件应用推广
  1.基于LINUX的操作系统及办公软件产业化
  2.数据库管理系统及数据综合利用软件产业化
  3.服务器中间件及中间件与应用系统集成(业务基础平台)
  4.基于国产基础软件的典型行业应用与示范
  (二)面向重点行业的专业软件和大型应用软件
  1.面向汽车、钢铁、石化、造船、机械、轨道交通等领域,有助于实现设计研发数字化、制造装备智能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的专业软件
  2.面向金融、电力、通信、高速公路、物流、医疗等重点行业,有助于提升服务效率、创新商业模式的大型行业应用软件系统及产品
  3.应用于农业生产、农产品市场流通、农产品安全监管等领域的行业应用软件
  4.应用于第三代移动通信领域的软件系统
  5.面向世博应用的软件系统
  (三)嵌入式软件
  1.嵌入式基础软件平台
  2.面向移动终端的整体解决方案
  3.面向信息家电、汽车电子、医疗电子、移动通信、电子标签等领域的嵌入式软件产业化
  (四)软件公共服务平台
  1.软件公共测试服务平台(软件产品的比较测试、国产软件适配能力测试)
  2.软件园区公共服务平台
  3.软件能力成熟度标杆度量体系
  4.开源社区(软件资源管理平台)
  5.面向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
  (五)其他
  1.数字内容软件产业化(网络游戏软件、大型数字动画软件、动画引擎、游戏开发工具软件)
  2.信息安全软件产业化(监管系统、内网监控等)
  3.软件服务与外包(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品出口、业务流程外包项目)
  二、集成电路设计
  (一)移动通信
  1.基带芯片
  2.多媒体芯片(包括音视频)
  3.无线射频芯片
  4.电源管理芯片
  5.身份识别芯片
  (二)数字音视频
  1.高清晰图像处理芯片
  2.信道芯片
  3.解码芯片
  4.数字调谐芯片
  5.高速多位DAC
  (三)其它领域
  1.安全芯片
  2.网络传输芯片
  3.电子标签芯片
  4.汽车电子芯片
  5.接口芯片
  6.节能降耗电源管理芯片
  7.数模混合IP
  8.专用测试芯片
  9.高功率LED芯片
  三、国家重大专项支持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产品
  四、世博会重点信息技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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