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杭经职改[2007]197号
各县(市)、区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事局杭人专[2007]20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07年杭州市工程技术中级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凡在企事单位从事机械、电(气)机、电子、计算机、自动化、通讯、轻工、化工、纺织、丝绸等专业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相关政策,具备2007年晋升工程技术中级资格的均可申报。
二、无主管部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已办理了人事代理的,向相应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尚未办理人事代理的,可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的区、县(市)人事局申报。
在本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人事关系在外地的人员,应持有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程序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出具规定的学历证书,专业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均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学历依据。
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对今年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的外语要求,按照杭人专[2007]162号文件中的规定执行。对于通过博思(BULATS)水平测试二级以上者,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仍可免予职称外语考试;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不包括省划合格成绩单),申报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年龄在40周岁以上(包括40周岁)的人员,申报评审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可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考试成绩作为量化评审的内容。
乡镇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免试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评审材料必须经所在乡镇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并盖章。
五、凡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
对在2006年底前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2000/XP&Office)》,有效期一律至2008年12月31日止。该证书只能在一个专业技术级别评审时有效,评审通过之后,由评委会办公室在证书上加盖“已评审使用”的专用章。
六、各专业中级评审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8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七、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必须对申报对象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对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和奖励证书等有关证件必须认真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以示审核确认;申报对象要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
对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所有评审表格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填写,自行更改表式的一律作退回处理。上报材料要正确、整齐,一次报齐。申报材料要装在牛皮纸质的资料袋里,并在袋外贴上填写好的《评审材料清单》(附表1)。
评审材料由区、县(市)人事局、市属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
1、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应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表2);经区、县(市)人事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送评报告单(委托书)》(附表3)及《推荐评审工程师人员资格审查花名册》(附表4),同时上报电子版。
2、评审对象应提交的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如材料多可以分成2册):
(1)材料目录;
(2)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聘任书(或聘约书)任期内连续1套;
(5)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外语免试审核表》(附表5)1份;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附表6)1份;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试)合格证(复印件),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批件(附表9)1份;
(7)单位转体文件或工资转移单(转体单位或分流人员必附)1份;
(8)《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批件(附表7)1份;
(9)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稿)1份;
(10)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表)1套;
(11)身份证复印件1份。
若要分册自以下材料开始,装订顺序如下:
(1)材料目录(本册);
(2)论文、论著或研究报告(复印件),已经发表的论文、论著应同时提供刊物的封面及目录复印件1套;
(3)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
(4)项目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套。
以下材料不需要装订: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3份;
(2)《推荐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表8)统一使用A3规格纸张,一式25份;
(3)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或《外语免试审核表》(附表5)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附表6)1份;
(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试)合格证原件,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批件1份;
(5)《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批件及证明材料1套(内容与装订成册中一样);
(6)提交多篇论文或著作者,请选一篇为代表作并注明。
八、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2)229号文件有关规定,收取中级评审费每人180元。评审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起交纳。
有关评审条件、评审用表式等均可在杭州市工业经济信息网(网址://www.hzjingwei.gov.cn/)链接“人事教育处(老干部处)”中查阅并下载。未尽事宜,请与市经委职改办联系(联系人:王志勇、刘鹰击;联系电话:85252010、85250368;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市政府大楼3楼308室;邮编:310026;邮箱:shuliping15201@hzcnc.com)。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二OO七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