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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8-13 生效日期: 2007-08-13
发布部门: 四川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川价发[2007]139号

中石油四川省销售公司,中石化销售川渝分公司、中石化云川公司,各市、州物价局,各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
  现将发改电?z2007?{2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管理的通知》转发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执行,确保各地成品油市场供应。

2007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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