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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组建矿山和危险物品区域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队建设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2-06 生效日期: 2007-02-06
发布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青政办[2007]13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矿山区域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和《青海省危险物品区域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技术支撑企业队伍建设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二月六日
青海省矿山区域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

  一、矿产资源及开发现状
  (一)煤炭资源及开发现状
  目前,我省已探明煤矿区(井田)71处,其中大型3处(江仓、聚乎更、鱼卡),中型4处(大通、热水、默勒、大煤沟),其余为小型,已探明资源储量49??77亿吨。全省共有煤矿企业78家,生产规模2990万吨。其中生产矿井38家,生产规模519万吨;基建矿井40家,可形成生产规模2471万吨。在生产矿井中有90万吨矿井1处、60万吨矿井2处、30万吨以下的小矿井35处;在基建矿井中有120万吨以上矿井10处、90―45万吨矿井9处、30万吨以下的小矿井21处。
  (二)非煤矿产资源及开发现状
  截止2004年底,全省共发现各类矿产127种,其中查明有资源储量的矿产107种,已列入“矿产储量表”的矿产有91种,其中能源矿产4种,金属矿产36种,非金属矿产48种,水气矿产3种。矿区408处,以单矿种统计,共有矿产地664处,其中非金属矿产295处、金属矿产213处、能源矿产104处、水汽矿产52处;按开采规模分,大型32处、中型87处、小型45处。全省非煤矿山企业607家。开采矿山数量最多的矿种是非金属矿,以露天矿山居多。
  二、矿山主要危险源
  (一)我省煤炭资源大多成煤期晚,变质程度低,多为不粘煤、褐煤等,燃点低、自然发火期短,煤层易自燃,矿井火灾为青海省矿山企业主要灾害之一。西宁地区、大通矿区、海北、默勒矿区、海西鱼卡和大煤沟矿区尤为明显。另外,硫铁矿矿井也存在自然发火问题。
  (二)海西州大煤沟矿区,海北州外力哈达矿区、铁迈矿区、瓜拉矿区均系高瓦斯矿区。随着矿体的纵深开采,默勒、宁缠等矿区的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不断增加,瓦斯爆炸事故仍然是上述矿区矿井的主要灾害。外力哈达矿区和大煤沟矿区的部分矿井还有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个别矿井还有CO2突出现象。
  (三)富含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给矿山企业带来很大威胁。多年来,透水事故、淹井事故以及突发性的水灾事故时有发生,使矿山企业受到了较大损失。矿山水害是主要危险源之一。
  (四)青藏高原处于地壳强烈活动区,地震频发,地质构造复杂,地应力集中,裂隙发育,矿山压力显现明显,顶板冒落事故(或塌方事故)是各类矿山所面临的共同危险源。
  (五)全省煤矿大多数为煤尘强爆炸性矿井,危害极大。
  (六)露天矿山采场的山体滑坡和边坡坍塌。
  (七)尾矿库溃坝及废矿场因暴雨造成泥石流。
  (八)矿山企业大多数处于平均海拔在3800米―4500米的高寒、缺氧、日平均温差较大和气候变化无常地区,对矿山企业通风管理造成困难,曾发生过瓦斯、煤尘爆炸、CO中毒、CO2窒息等事故。
  三、现有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现有矿山救援队伍状况
  目前,省矿山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队伍有青海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中队、青海西海煤炭矿山救护队、青海西海煤电矿山救护队和青海煤业鱼卡矿山救护小队、门源县矿山救护队、祁连县救护队6支矿山专业救护队伍,共有9个小队。
  1、青海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队现状
  青海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队始建于1961年,其编制为一个中队,下设三个小队,定员35人。
  2、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救护队现状
  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2003年5月根据省政府《海西、海北煤炭资源开发专题会议纪要》的精神,由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祁连山矿业公司按照《公司》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煤炭资源的开发、生产、销售。西海公司矿山救护队成立于1975年,由15人组成,有救护车1辆和一般常规性救护装备。主要承担热水矿区矿山救护任务。
  3、西海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救护队现状
  西海煤电矿山救护队成立于70年代,下设2个小队,全队21人,配备一般性常规救护装备,主要服务于本企业。现有装备主要是1985年购置的AHG-4型呼吸器,安全检测仪和校验仪器,目前已严重老化,急需更新。
  4、门源县矿山救护队现状
  门源县矿山救护队下设1个小队12人,2005年4月成立。目前,装备有救护车2辆,正压呼吸器6台,其他装备待配备。
  5、祁连县矿山救护队现状
  祁连县矿山救护队成立于2005年9月,共有队员11人,目前,只有办公地点无任何救护装备。
  (二)应急救援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全省矿山企业点多、面广、线长,经济实力不强,应急救援投入严重不足。
  2、救援设备、设施、装备较差,救援手段落后,缺乏快速反应能力,对重特大矿山事故难以实施有效救援。
  3、矿山救护队伍与省内其它专业救援力量尚未实现联动互补,处于条块分割状态,矿山救援势单力薄。
  四、建设救援队伍的必要性
  (一)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迫切需要建立矿山安全生产救援队伍
  目前,我省正处于矿山行业快速发展时期,但由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为此,必须建立区域性的矿山救援队伍,以提高事故应对能力,减少事故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二)建立矿山救援队伍是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
  频繁发生的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破坏了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建立矿山救援队伍,其目的就是要努力保障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保障社会生产和生活正常进行,促进矿山行业协调发展。这既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三)建立矿山救援队伍是法律规定和政策的要求
  建立矿山救援队伍是《安全生产法》第 六十八条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省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的要求。
  五、建设目标和规划布局
  (一)建设目标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监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功能实用、技术先进”的原则,结合我省矿山企业分布现状和自然灾害情况,组建并充实西宁大通地区、海北热水矿区、海西大柴旦地区、果洛地区矿山救援队伍,对现有青海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队、青海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队、青海西海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队、青海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鱼卡矿山救护队、门源县救护队、祁连县救护队的装备和设施进行更新、补充和完善,建立统一指挥、功能全面、信息畅通、结构完整、装备精良、反应灵敏、协调作战的全省矿山应急救援体系。
  (二)规划和布局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第2号令,结合我省矿山企业分布实际,拟采取如下建设方案。
  1、西宁大通地区设置1个三级矿山救护加强中队(人员45人),设中队长1名、副中队长2名,辖4个救护小队(人员9人),其它服务人员 6名。该中队以青海煤业(集团)公司救护队为依托,主要应对海东、西宁地区各类矿山的灾难事故救护,并辅助黄南州的各类矿山应急救援。救护队由企业管理,接受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业务指导,并纳入西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力量管理范围。
  2、海北地区煤矿资源较为丰富,祁连、门源两县均已建立了矿山救护小队,分别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各类矿山应急救援。在提高祁连、门源两县矿山救护队技术装备水平的基础上,为强化海北地区的应急救援力量,拟在海北州设置1个三级矿山救护中队(人员35人),设中队长1名、副中队长1名,辖3个救护小队(人员9人),其它服务人员 6名。该中队以青海西海煤炭公司救护队为主,以青海西海煤电公司为辅,对热水、默勒、外里哈达等矿区以及祁连、门源地区的各类煤矿、非煤矿山和海南州非煤矿山实施应急救援,并兼顾即将开发的木里、江仓矿区的应急救援工作。救护队由企业管理,接受省、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业务指导,并纳入海北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力量管理范围。
  3、海西州大柴旦地区设置1个三级矿山救护中队(人员35人),设中队长1名、副中队长1名,辖3个救护小队(人员9人),其它服务人员 6名。以青海煤业(集团)公司鱼卡救护队为依托,对海西州鱼卡、大煤沟、绿草山、大头羊、茫崖等矿区以及大柴旦地区各类煤矿实施应急救援。根据海西州非煤矿山开采现状和“十一五”发展规划,拟组建海西州非煤矿山救护中队。该中队由海西州政府确定一家非煤矿山企业为依托,主要应对海西州境内的各类非煤矿山实施应急救援。救护队由企业管理,接受省、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业务指导,并纳入海西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力量管理范围。
  4、海西州和海北州木里、江仓矿区各煤矿建成投产后,以青海江仓能源公司青海木里煤业公司、中?聊茉垂?司救护队为依托,确定一家具备救援实力的救护队,组建1个矿山救护中队,可有效对木里、江仓矿区各煤矿及周边各类非煤矿山实施救援。
  5、果洛州近年来矿山开采业发展较快,目前有年开采量240万吨的德尔尼铜矿,有满足当地居民生活和生产需要的红土坡煤矿、玛沁军牧场、野马滩煤矿、久治年宝煤矿。该地区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多年来因受生产力水平低,企业效益普遍较差的制约,应急救援投入严重不足,救援装备和通讯设备匮乏,应急管理水平低下,救援手段落后,加之外界救援路途遥远。因此,在果洛州设置一个四级矿山救护小队(人员9人),该救护队以果洛州江源公司大武煤矿为依托,主要应对果洛、玉树两州的各类矿山实施应急救援。救护队由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并纳入果洛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力量管理范围。
  六、建立矿山救援队伍建设的经费保障机制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是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能,要建立省、地方、企业和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投入机制,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等方面建设和更新维护资金的要求。应急队伍体系要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盘考虑,对重点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各级财政部门要支持应急救援工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应急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
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00七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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