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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30 生效日期: 2006-12-30
发布部门: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潍政发[2006]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上属驻潍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6〕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6〕93号)精神,大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大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举措。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对于加快实施“科教兴潍”和“人才强市”战略,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文明潍坊”、“和谐潍坊”建设,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在政策法规、经费投入、队伍建设等方面强化保障措施,不断建立健全提升公民科学素质的长效机制,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智力保障。
  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到2010年,全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0世纪90年代初的水平。到2020年,全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1世纪初的水平。“十一五”期间,要围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最关键、最具基础性的问题,完成好以下主要工作任务:一是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二是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三是加强对提升公民科学素质的基础建设。切实搞好科普组织网络和专兼职科普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市县科技馆和社区、乡村科普活动场所以及科普宣传栏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抓紧抓好市科普资源库开发和大众科普传媒传播能力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科普基础工程,促进科普资源共享,使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二、“十一五”期间的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
  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明确的四大主要行动、四大基础工程和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等工作要求,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分别明确为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在“十一五”期间负责九个方面工作的实施。
  1.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由市教育局、团市委牵头,会同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科技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广电局、市环保局、市社科联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2.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由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科协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农科院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3.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贸委、市总工会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广电局、市环保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4.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社科联、团市委、市妇联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5.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科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6.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由市科协、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广电局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7.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市广电局、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社科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8.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由市发改委、市科协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委组织部、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9.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由市科技局、市科协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广电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牵头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按照职责分工,会同责任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并进行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探索实施工作的模式、机制,开展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责任部门的职责是:按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参与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及时沟通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6年):建立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组织体系,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十一五”工作规划,开展调研并提出政策保障研究框架;根据年度工作主题,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2007年-2009年):推进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建设,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并落实相关措施;落实政策、投入、队伍等相关保障措施;探索、研究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模式和机制,总结经验,指导和推进各地、各部门实施工作;开展中期评估。
  第三阶段(2010年):继续推进实施工作;对“十一五”期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研究制定“十二五”实施工作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提出2016―2020年阶段性目标。
  三、加强对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的组织领导
  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面广量大,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通力合作,务求实效。
  (一)创新方式方法。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要高度关注公众科学需求,按照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通过召开会议、专家讲课、办班辅导、舆论宣传等多种渠道和形式,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和科普活动,组织和引导公众迅速投入到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中来,全面营造学习、贯彻、落实《纲要》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突出工作重点。针对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共性问题,每年确定一个工作主题,并围绕主题开展工作,做到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抓住科学教育这个关键环节,立足校内外、社区、企业、乡村以及机关等科普宣传教育这个重点,搞好科普资源整合,推动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科技传播主渠道的作用,为贯彻实施《纲要》提供良好舆论导向。
  (三)强化队伍建设。注重科学技术传播与普及专业化人才的培养,不断提升各级、各类学校的科学课教师、科技传播媒介的采编人员、科技馆等科普设施的辅导员等专职队伍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调动在职科技工作者、大学生、研究生以及离退休科技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努力形成一支规模宏大、素质较高的兼职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
  (四)落实经费保障。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政府和社会投入,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和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增长速度,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市财政根据财力状况,逐步加大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各级政府要从省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要根据承担的实施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要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五)健全完善机制。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在全市的实施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承担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和落实市领导小组作出的工作部署。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任务和职责分工,发挥优势,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和乡镇政府(街办)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要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纳入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内容,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逐步建立起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监测评估体系和督促检查、奖惩考核制度,确保取得实效。
二ΟΟ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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