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湘政办发[2006]5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我省是农业大省,有丰富的休闲农业资源。为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休闲农业的重要意义
休闲农业是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及环境资源,结合农林牧渔生产经营、农村文化及农家生活,为人们提供休闲娱乐、体验“三农”的新型农业经营形态。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休闲农业蕴藏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加快发展休闲农业,有利于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改善农民就业结构,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速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促进城乡交流,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统筹城乡发展、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提高对加快发展休闲农业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引导,大力扶持,促进我省休闲农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发展休闲农业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尊重农民意愿。要加强规划,按照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和旅游业的总体布局,从实际出发,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民意愿,广泛开展自主经营或联合经营。
二是坚持促进农业向二、三产业延伸,突出产业化经营。要以农业生产和科技示范为基础,应用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和新的生产方式,发展规模化种养、农产品与旅游产品加工和餐饮、住宿、农产品流通等,实现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是坚持可持续发展,突出环境资源保护。要注意保护原生态,防止资源环境退化。要充分利用荒山、荒滩、荒地等后备资源,实现休闲农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三、发展休闲农业的政策措施
1、各地将休闲农业企业纳入新农村建设的统一规划,并可将其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支持范围。
2、国有农口企业经营休闲农业,其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初级农林产品、水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且能够与其它业务分别核算的,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其它新办独立核算的休闲农业企业,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一年。对经审批的休闲农业企业生产加工用地及生产生活等建筑,纳税确有困难的,其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按税收管理权限报批减免。
3、休闲农业企业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集体建设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并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审议的程序。规模较大的休闲农业企业可以依法采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资、联营或者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方式进行。农村村民利用现有宅基地、承包地兴办休闲农业企业的,可以依法采取临时用地的方式进行,但不能改变农用地用途,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期满时自行拆除。支持休闲农业企业开发整理荒山、荒坡、荒滩,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4、鼓励休闲农业企业积极参与“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农业科技提升行动”、“生态家园富民行动”以及科技富民强县工程、乡村清洁工程、沼气工程、阳光工程等,有关部门在安排项目建设和资金上给予支持。
5、开展休闲农业企业省级星级评定工作,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经省休闲农业协会评定为五星级的休闲农业企业享受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待遇。
四、加强对发展休闲农业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加快发展休闲农业纳入议事日程。农业产业化暨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履行职责,制定休闲农业发展规划,加强休闲农业行业管理。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为休闲农业发展创造条件,认真落实扶持政策,保护合法经营。
各地要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引导民间资本发展休闲农业。鼓励星级宾馆、旅游公司等与休闲农业企业开展品牌经营、连锁经营和合作经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承担农业产业化“131”工程企业要结合发展休闲农业进行基地建设。教育、科研等单位可结合休闲农业项目开展农林牧渔和水利、生物等学科试验示范,建设教育实习和科研基地。休闲农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制定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合作交流,有效指导休闲农业健康发展。休闲农业企业要完善经营机制和内部管理,加大项目开发和市场营销力度,努力提高休闲农业的社会经济效益。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