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关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八一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23 生效日期: 2006-11-23
发布部门: 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
发布文号: 鲁保监复[2006]377号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八一营销服务部变更职场的请示》(天保鲁[2006]18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所属八一营销服务部由济南市市中区经六路157号迁至槐荫区北小辛庄西街55号3号楼。
  机构迁址后,不得在原址以任何形式继续保留业务。你公司应做好该营销服务部迁址的宣传工作,并于文到之日起10日内持《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到山东保监局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9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