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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08 生效日期: 2006-10-08
发布部门: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扬府办发[2006]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扬州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六年十月八日
扬州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

  防震减灾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任。为履行政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围绕我市“富民强市、建设名城”和“两个率先”、构建“和谐扬州”目标任务的实现,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以2006―2010年为重点规划期,对这一时期的扬州市防震减灾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保障措施等进行规划,同时将发展目标展望到2020年。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扬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
  本规划是指导全市防震减灾领域发展、确定防震减灾重点项目和安排投资的依据,并指导区、县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防震减灾发展规划。
第一章 防震减灾形势与需求

  一、地理概况和地震灾害情况
  我市地处华北地震区长江下游―黄海地震带内,是该带中强地震活动水平较高的地区之一,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有记载以来,至今已发生4.0级以上地震6次,其中4.0―4.9级地震5次、6级以上地震1次。最大地震为1624年2月10日扬州6级,是我省陆地上最大地震之一。1668年山东莒县8.5级地震也曾严重波及我市,造成高邮河堤崩溃、淹死3万余人的巨大次生灾害。
  1970年以来,我市未发生破坏性地震,但有感地震平均每年发生2次,比较突出的有:1977年3月11日至3月31日宝应小震群;1990年2月至3月高邮市2.2级小震群(63次);1997年3月29日仪征市区2.5级有感地震,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2005年本市范围内发生微小地震6次,是近几年微小地震较多的一年。扬州市地震活动总体水平在全省各市中处于较突出的位置。
  我市辖区内地质构造复杂,深大断裂发育,如甘泉―小纪断裂、扬州―湖熟断裂、蒋王―宜陵断裂、凤凰河(又称无锡―宿迁)断裂、洪泽―沟墩断裂等。这些断裂在第四纪都有活动表现,有的对区内地震活动起控制作用。
  二、未来地震形势及其灾害风险
  根据2001年国家颁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扬州大部分地区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达0.1g,扬州市区和江都市区达0.15g,全市所有国土面积都应当进行抗震设防。江苏省地震局的研究表明:江苏及其近海海域存在发生中强地震的构造背景,未来15年存在发生多次6级,甚至6级以上地震的可能性。因此,我市存在和面临着地震灾害的潜在威胁。
  国内外震例表明,地震灾害损失与社会经济发展呈非线性加速增长关系。未来十五年,我市社会经济将步入全面、可持续的发展阶段。随着我市财富总量增加、城建规模扩大、重大工程增加及城镇人口增长,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可能进一步加剧,根据震害预测,目前我省陆地若发生一次5级左右的地震,直接经济损失可能超过10亿元;若发生一次6级左右的地震,直接经济损失预计在数十亿元,乃至更大。因此,对于未来我市地震灾害的潜在威胁不容忽视。2004年召开的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议上,国家将包括扬州市在内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确定为我国防震减灾工作战略“重中之重”的地区,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势在必行。
  三、构建“和谐扬州”对防震减灾的需求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实现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关键时期。到“十一五”期末,全市总体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富民强市、建设名城”和“两个率先”取得重大进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名城形象明显提升,人民生活更加富裕,社会更加和谐文明,人居环境更加秀美,为2020年全市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防震减灾是城市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我市“十一五”奋斗目标的基本保障之一。对防震减灾的主要需求是:使未来地震的风险能够预期;避免和减少地震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地震应急有序高效;缩短灾害恢复周期;为社会提供适合需求的、高质量的防震减灾公共产品和服务。
第二章 发展基础和发展目标

  一、发展基础
  “十五”期间,防震减灾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
  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得到加强。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出台了《扬州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和房地产项目、外商投资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做好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扬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扬州市地震监测台(站)分布示意图>的通知》,加大了防震减灾管理工作的执法力度,明确了与防震减灾有关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行政许可事项。
  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基本建立。市、县两级政府均以一级局建制建立了地震局,明确了地震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建立了市、县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得到加强。
  防震减灾投入进一步加大。市政府为地震工作安排了专项经费,保证了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开展。部分县(市)政府也投入了相应的专项经费和配套资金。我市“十五”期间的防震减灾经费投入较“九五”有了较大增长。
  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增强。对仪征铜山地震台的测震手段进行了数字化改造。充分利用现有全省数字地震台资源,建成扬州市数字地震台网中心。
  地震灾害预防能力得到加强。将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列入项目审查和抗震设计的审查内容。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工作也取得了进展。
  地震应急能力和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日渐提高。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均制定了地震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和工作程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宣传和科普工作,提高了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
  “十五”期间防震减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城市地震公共安全体制不够完善,地震综合防御能力较差;县级地震机构薄弱,人员不到位,基层防震减灾工作推进困难;防震减灾经费投入不足,与防震减灾能力建设需要相比缺口较大;地震基础设施建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地震监测预报能力与社会需求之间存在明显差距,地震监测预报现代化水平有待提高;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尚未全面落实,农村民居抗震性能普遍较差或者不抗震。
  二、发展战略
  ――把城区的地震安全作为防震减灾重中之重
  城区是人口和财富密集区,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在我市加速城市化建设进程中,要全面完善城区安全公共服务功能,加强城市直下型地震的监测预报工作,加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管力度,加强地震应急与救援体系建设,加强救灾与恢复能力建设,以提升整体综合防御能力,防止罕遇大地震和城市直下型地震造成的巨大灾害损失。
  ――加强村镇建设的防震减灾管理
  随着城市化健康发展和城乡二元结构的改变,防震减灾工作要逐步向农村拓展,加强村镇建设的防震减灾管理,统筹城乡防震减灾管理与服务;要加强对农村民居建设的抗震设防管理和指导,在新一轮村镇规划和建设中,要注重灾害防御,村镇建筑和公用设施应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把防震减灾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向村镇延伸;研究制定农村防震减灾工作的扶持政策,拓宽资金渠道,重视农村可能因灾返贫的问题。
  ――防震减灾工作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变
  明确和强化政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责任,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社会和公众需求相适应的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通过防震减灾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实施,通过防震减灾基础信息的提供,为社会、企业和公众提供充足适用的防震减灾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施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工程,在全社会树立与自然和谐的发展观。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社会动员机制,培养志愿者队伍。加强公务员防灾素质教育,依法履行防灾职责,提高突发事件紧急处置能力。充分利用现代化宣传教育手段,广泛宣传防震知识,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促进社会公众掌握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提高应对突发地震灾害的能力。逐步建立地震信息发布制度,增强公众对地震的心理承受能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指导思想
  2006-2020年,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综合减灾能力,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四、发展原则
  一是综合防御原则。将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地震救灾与重建四个环节的工作有机地结合,建立健全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走综合防御的道路。
  二是效益优先原则。充分发挥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做到防震减灾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提高防震减灾实效。
  三是科技创新原则。加强地震科技创新,积极开展地震科技合作交流,大力引进和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手段,推进地震科技进步。
  四是协调发展原则。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实现长期与近期目标相结合,软环境与硬环境建设相配套,重点与一般相兼顾,局部与全局利益相统一。
  五是可操作性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分级负担。
  五、发展目标
  1、规划目标及远景目标
  ――2010年:城区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县(市)部分地区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2015年:城区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城市防震减灾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县(市)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2020年:全市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防震减灾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综合抗御6级地震能力的基本指标
  ①地震监测预报能力指标。全市地震定位能力达到ML1.5级,速报能力缩短到6―8分钟;邻区地震少于15分钟;有感地震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1-2天内,能对后续地震实现早期判定;全市长期预报更加科学,中期预报成功率不断提高,努力实现有减灾实效的预报,建立公众预警系统机制。
  ②地震灾害防御能力指标。完成城镇地震基础探测工作,确立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抗震设防要求;城区新建工程100%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农村80%以上房屋采取抗震措施,其它地区的农村50%以上房屋采取抗震措施;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具备地震预警和紧急自动处置能力。
  ③地震应急与救援能力指标。地震应急管理组织和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机制健全;具有完善的分级分部门、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预案体系;具有完善的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和灾情立体监控系统;城区具有合理的灾难应急避难场所和紧急疏散通道,并具有必要的避险救助、救生设施;救援力量及其支援保障体系健全,社会救援资源网络完善;破坏性地震速报后10分钟内,启动应急预案,获取灾情信息及时,指挥系统全面运转,救援力量能在3小时内实施救援。
  ④救灾恢复能力指标。具有完善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地震灾区6小时内得到基本的生活救助,24小时内基本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建立由财政拨款、灾害保险、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相互补充的政府支持下的巨灾保险制度和风险分散机制。
第三章 “十一五”期间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我市地震监测能力
  科学规划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的发展,加强分级、分类管理。在调整优化布局、逐步增加台网密度的同时,应用高新技术,提高地震监测装备水平,全面实现地震监测数字化。整合已建和新建的各类地震前兆观测手段,发展深井观测项目,完善数字地震台网建设,建设数字前兆台网和台网中心,提高抗干扰能力和数字化水平。使全市地震监测能力基本达到1.5级,地震速报时间少于10分钟,前兆观测达到每千平方公里1.5台项以上。
  二、努力提高地震预报和政府应急管理决策水平
  加强地震预报基础研究,逐步使地震预报由经验性预测向具有一定物理基础的概率性预报过渡。加强地震短临跟踪,落实震情跟踪措施,严格震情会商制度。因地制宜地开展地震宏观异常观察,充分发挥地震宏观测报网在短临预报中的作用。坚持专业地震队伍和群测群防相结合、科学预测和政府应急管理风险决策相结合,努力实现有减灾实效的地震预报。
  建立科学的地震预警机制和规范的信息发布机制,根据国家规定,适时适度地向社会公布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危险区的判定信息,使群众了解自己所在地的地震危险程度,采取相应的防御对策措施。
  三、切实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研究制定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我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多渠道筹措地震群测群防经费来源机制,制定群测群防工作管理办法,加强指导和培训工作,使地震群测群防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国家《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大纲》,制定本地区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方案,推进“三网一员”,即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的建设,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
  四、着力提高城区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加强城市地震安全基础工作,开展主城区和新城区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小区划工作,建成我市强震动观测台网中心,根据国家技术规范,分阶段对主城区已建房屋和生命线工程、全市所有水库与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进行抗震性能普查和鉴定工作。
  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新建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必须按抗震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从建设工程选址开始,就要加强抗震设防管理,将抗震设防要求作为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施工审批和竣工验收的必备内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门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必须按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进一步完善南京都市圈防震减灾区域联防体系,推进都市圈城市之间建立防震减灾资源共享、信息联通、技术交流、震情会商、应急互助的协作机制,减少都市圈城市重复投入和资源浪费,逐步形成防震减灾合力,推动我市及区域防震减灾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五、逐步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村镇布局规划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管理制度。宣传住宅建设防震抗震基本知识,推广使用农村民居抗震设计图集,使广大农民把建设安全农居作为维护自身安全和防止因灾返贫的自觉行动,逐步改变农村民居基本不设防的状况,切实提高农村民居的抗震性能。
  六、加强地震紧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建立健全市、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完善指挥机构工作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完成市、县(市、区)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工作,做好生命线工程、次生灾害源、人员集中场所管理部门和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制定及管理。建立地震应急预案的备案制度和检查制度,使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化。在适当时机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地震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建设我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其技术系统与市政府城市应急指挥系统平台对接形成网络,确保抗震救灾指挥临震不乱,决策科学,行动迅速,处置得力。做好市、县(市、区)地震应急基本装备和物资准备工作,保障应急工作及时、有效进行。结合“三网一员”建设,建立全市灾情速报渠道,健全地震灾情信息速报网络。建立建全防灾减灾社会动员机制,建立多灾种合一的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对应急救援志愿者进行必要的专业知识培训,强化地震应急救援功能。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按照科学、规范、多灾种综合防御要求,指定公共绿地或新建公共绿地,设置与城市人口密度相适应的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配置必要的避险救生设施。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确保震后12小时内灾民得到初步的生活救助。
  编制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总体规划,建成一个应急避难场所示范工程。
  七、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加强对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各级政府要加大防震减灾宣传专项投入,组织地震、宣传、教育、科协等部门和社会团体,制定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把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扬州”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每个县(市、区)要建设一所以上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努力创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立和完善防震减灾宣传网站,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介绍地震科普知识,解答群众疑问。各级政府要建立防震减灾宣传管理制度,做好常规宣传、强化宣传和震时宣传。要根据当地防震减灾宣传工作需求,组织创作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宣传作品,通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不断拓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深度和广度,促进社会公众掌握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科学有效地防御地震灾害,提高应对地震灾害能力。
第四章 “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

  一、扬州市数字地震观测系统建设
  “十一五”期间,我市需进一步提高我市地震监测能力,提高地震监测利用现代电子技术和通信技术水平,填补我市强震观测空白,完成我市数字地震观测系统建设项目。该项目预算665万元,具体主要包含以下5个子项目:
  1、完善数字地震台网。我市数字地震台网建设是国家、省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内容。“十一五”期间,新建宝应、高邮、江都数字地震台,配备数字地震流动台一套,台网建成后,我市数字地震台网对辖区内地震的监测能力基本能够达到ML1.5级。项目实施时间安排在2006年-2007年。
  2、地震信息节点和灾情上报系统建设。我市地震信息节点和灾情上报系统是国家、省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内容。它是应用功能相对独立的现代先进技术系统,主要作用是保证市地震局在大地震时,与国家和省地震局之间地震应急指挥信息、监测预报数据信息的快速传递与共享;为省、市及兄弟市之间日常地震监测预报、科学研究的信息传递和共享提供网络技术平台。项目实施时间为2006年。
  3、强震台网建设。强震记录是工程抗震必备的基础数据。由于地震波发育特点具有较强的地域性,为确保我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满足建设工程抗震设防需要,加强我市强震监测势在必行。我市强震台网建设是国家、省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内容。“十一五”期间,在扬州、江都、高邮、宝应建成四座强震台,以形成初具规模的扬州市强震台网体系,同时在扬州建设强震台网中心。项目实施时间定为2006年-2007年。
  4、地震前兆台网建设。根据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前兆观测手段现状,“十一五”期间,需要完成我市范围内现有前兆手段的数字化改造和升级换代(如宝应电磁波观测项目、江都小纪井、高邮东43井和苏09井水位观测项目),恢复邗6井水氡观测项目,新建仪征钻孔形变观测项目、扬州、仪征电磁波观测项目,建成扬州市地震前兆台网中心。项目实施时间为2006年-2009年。
  5、城区深井抗干扰地震综合观测系统一期工程。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区地震观测环境不断遭受到各种破坏。为弥补这一不足,计划配套省“十一五”重点项目―深井抗干扰综合数字地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时间为2008年-2010年。
  二、市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
  市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是抗震救灾指挥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可分为两个子项目:一是市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二是防震减灾中心楼建设。
  市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又分为震情会商与应急指挥会议系统、地震现场信息接收与处理系统、地震应急通讯系统、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系统、地震灾害动态快速评估系统及辅助决策系统等七部分构成。
  防震减灾中心楼建设是市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的基础设施之一。中心楼主要功能是作为全市防震减灾应急指挥中心和技术系统中心,是数字地震台网、数字强震台网、数字前兆地震台网、震情会商与应急指挥会议系统、地震现场信息接收与处理系统、地震应急通讯系统、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系统、地震灾害动态快速评估系统及辅助决策系统等各子系统的监控中心和数据处理中心,又是我市地震信息数据处理、地震预测预报中心、地震通信网络系统的集成中心,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各类地震信息服务。市防震减灾中心楼的功能设置及其技术系统,借鉴山东省青岛市地震局和兄弟市的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进行设计施工。建筑面积拟为1500平方米左右,框架结构,占地约10亩。
  项目实施时间为2006年-2009年,总投资3300万元。
  三、市民防灾素质增强工程
  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网络,将扬州防震减灾信息网站扩建和增容为扬州防震减灾教育的核心网站,并与有关网站组成防灾科普教育的支撑平台,初步建成我市地震安全科普知识教育网络;编印、购制防震减灾科普材料,充分利用“三下乡”、“四进社区”和科普宣传周及其它的时段,形成防震减灾集中强化宣传,经常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不断扩大宣传普及面。力争市区街道阅览室,乡镇图书室,学校图书馆配有防震减灾有关资料;在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同时加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在全市中小学推广防震减灾知识教育。项目预算450万元,该项目实施时间为2006年-2010年。
  四、扬州市应急避难场所总体规划编制及示范工程建设
  根据《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扬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设立该项目。项目分为两个子项目,一是规划编制,二是示范工程建设。依据我市各建城区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编制扬州市应急避难场所总体规划;在编制规划的同时,选择适宜地点进行应急避难场所示范工程建设。工程总投资300万元。
  五、扬州市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危险性评价工程
  断层活动是引发地震的主要原因,人类至今尚没有有效办法能够抵御断层错动对地表和建设工程的破坏。探明活断层位置,研究其活动性并提出防御对策,对城市发展和城市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市是全省6级以上地震发生地,市区主城区有四条断层通过,江都、仪征、宝应和高邮城区都有断层通过。为保障我市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促进经济发展和稳定,“十一五”期间主要对主城区和新城区断层进行探测并做出地震危险性评价。项目经费1500万元,项目实施时间2007年-2010年。

    第五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防震减灾工作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防震减灾的工作合力。
  防震减灾工作必须完善思路,明确任务,强化管理,落实措施,尽快形成全社会共同抗御地震灾害的新局面。第一,防震减灾工作必须突出重点,全面防御;第二,防震减灾工作必须健全体系,强化管理;第三,防震减灾工作必须社会参与、共同抵御。
  一、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防震减灾工作是一项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防震减灾规划。
  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民政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特别要做好规划的统筹衔接和财力保障工作,确保规划各项目标的实现。
  在《扬州市“十一五”防震减灾规划和2020远景目标》的指导下,各县(市、区)地方人民政府应制定本地区的防震减灾规划,使防震减灾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加强防灾减灾法制建设
  建立健全我市防震减灾管理程序,通过完善“联审会办”等配套制度,加强防震减灾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管理,加强防震减灾技术标准的监督管理,把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落到实处。加大防震减灾法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市民防震减灾意识。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防震减灾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要切实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进一步健全和加强县(市、区)地震工作管理机构建设,明确职责,发挥县级地震工作机构在防震减灾中的基层组织作用。在尚未设立地震工作管理机构的区政府内确定相应的机构或者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地震工作,切实建立“政府领导、分级管理、部门负责”的市县二级防震减灾工作体系。要完善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问题,保证防震减灾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进行。
  四、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经费投入机制
  防震减灾是社会性、基础性和纯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切实将防灾减灾经费纳入全市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财政预算,逐步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确保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如期完成。落实群测群防经费渠道和观测员岗位津贴发放标准,稳定群测群防队伍。制定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建设鼓励政策和扶持措施。
  五、稳定和培养高素质的防震减灾人才队伍
  进一步做好地震工作队伍的稳定和培养工作,制定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政策措施,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待遇;以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为重点,推进人才机制创新,形成不同层次、满足不同需求的人才梯队,积极稳妥地改善队伍总体结构;组织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和专业技术,不断提高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和专业应用研究水平。建立激励机制,完善考核方法,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开创防震减灾事业新局面提供人才保障。
  六、依靠科技,促进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不断提升
  科学技术是防震减灾的重要支撑,是提高防震减灾水平的关键环节。必须充分依靠科技,用科技引领防震减灾工作。要加强地震测报、震灾预防和预警应急救助技术的应用研究,开展国内外学术和技术合作交流,促进我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的不断提升,推进我市地震科学技术进步。
  七、加强检查和监督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地震部门作为政府管理防震减灾的职能部门,一方面,要经常检查、完善自身的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另一方面要依法行使职责,对各地、各有关单位编制的防震减灾规划实行备案制度,并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
扬州市“十一五”防震减灾重大项目一览表(一)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总投资(万元) 资金来源 建设起止年限 备 注
  扬州市数字地震观测系统建设
  (665万元) 完善数字地震台网 新建宝应(06年)、高邮(06年,上级)、江都(新增08年,本级)三个深井宽频数字地震台,台站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钻孔深度不少于400米。台网中心配备一套流动数字地震仪(07年,本级)。 310 上级160万元
  本级150万元 2006年至
  2008年 全省唯一省“十五”项目配套经费未全部到位的市。
  (除注明外,本级资金用于除钻孔和设备以外的土建及配套设施建设)
  建设市级信息节点 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2台服务器、一台机柜和一套软件。 25 上级15万元
  本级10万元 2006年
  建设强震台和中心 建设扬州、宝应、江都、高邮4个数字固定强震动台和市局强震台网中心,台站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90 上级60万元
  本级30万元 2006年
  建设前兆台和中心 对宝应电磁波项目进行数字化改造,新建扬州、仪征2个电磁波仪;对东43井、苏09井和小纪井进行数字化改造,恢复邗6井水化观测项目,新建钻孔形变数字化仪一套,市局建设前兆台网中心。 140 本级140万元 2006年至
  2009年 全省市属前兆测项唯一未被国家或省列统的市。
  深井抗干扰一期工程 钻深井一口,孔深600米左右。 100 本级100万元 2008年至
  2010年 创全省领先,力争列入省“十一五”项目
  扬州市“十一五”防震减灾重大项目一览表(二)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总投资
  (万元) 资金来源 建设起
  止年限 备 注
  市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 技术系统分震情会商与应急指挥会议系统、地震现场信息接收与处理系统、地震应急通讯系统、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系统、地震灾害动态快速评估系统及辅助决策系统等七部分,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拟用地10亩。2006年拟开展项目调研和可研。 1100 本级1100万元
  (不含征地费用) 2006年至
  2010年 是市抗震救灾指挥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常州已建成2000多米2)应急中心和监测中心大楼,无锡(1000米2),连云港(1300米2)均已落实应急中心和办公场所。
  市民防灾素质增强工程 建设扬州市防震减灾科普馆,至少建设7个科普基地,10%中小学建成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购置和编印各类科普手册、挂图和书籍。建设扬州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网站。 450 本级300万元
  县(市、区)150万元 2006年至
  2010年 全省唯一未被授予国家或省防震减灾科普基地(示范学校)的市。
  扬州市应急避难场所总体规划及示范工程建设 项目调研和可研,编制总体规划,选择1个市民广场建设示范工程。 300 本级300万元 2006年至
  2008年 盐城东台市已建成全省第一个应急避难场所,无锡市已完成规划编制,示范工程正在建设,各市均已列入“十一五”规划。
  扬州市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危险性评价工程 仅对扬州市主城区和新城西区开展此项工作。各县(市、区)视实际情况安排。 1200 本级1200万元 2008年至
  2010年 扬州市主城区和新城西区分别有蒋王-宜陵,双桥、甘泉-小纪和凤凰河断裂通过。南京市已列为“十五”项目,并已实施。无锡市自筹资金,在“十五”后期启动该项目。我市历史上曾发生过6级地震,省“十一五”规划建议沿江八市要率先完成城区断层探测项目。
  合 计 3715万元 上级 235万元 本级3330万元 县市 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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