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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市环境卫生整改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9-29 生效日期: 2006-09-29
发布部门: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溧政发[2006]165号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根据《全国爱卫办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区)复审工作的通知》(全爱卫函[2006]18号)精神和《省爱卫办关于迎接国家卫生城市抽查复核的通知》要求,省爱卫办分别于今年6月和7月两次对我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进行了复审暗访,并对暗访现场进行了录像,录像暴露了我市卫生城市巩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些不足,对照新修订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尚存在一定的差距。根据省爱卫办有关文件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现对我市城市环境卫生整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珍惜荣誉
  跨入国家卫生城市的行列,是多年来市委、市政府的工作目标之一,也是全市人民的心愿。2003年12月28日,全国爱卫会授予我市“国家卫生城市”的荣誉称号,这是全市人民的光荣。创卫至今,已有10多个年头。这10多年,是城市框架逐步拉开,城市建设全面提速,基础设施发生革命性变化的10多年;是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大提高,城市环境面貌大改变,城市形象大提升的10多年;也是环境出生产力,以创建推动经济和社会大发展的10多年。创卫给城市、给百姓带来了看得到、摸得着的可喜成果,并为其他各项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溧阳的创卫道路曲折艰难,溧阳的创卫成功来之不易。各级、各部门要珍惜这一来之不易的成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要坚决克服畏难和厌烦情绪,把城市环境卫生整改工作当做现阶段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真正使我市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名符其实。
  二、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抓好整改
  1、省暗访录像显示存在的问题
  (1)城区内部分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保洁质量和水平不高,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够好;垃圾储存未做到位,垃圾箱普遍无门无盖,一些垃圾车无盖,存在一些严重的卫生死角。道路旁有一些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少数街道、小巷和居民区存在大量的牛皮癣(小广告)。部分绿岛较脏,无人清扫。(问题较多的主要有大营巷、杨家院、昆仑南苑、共联村、徐格笪村、北大街、天目路、清溪宾馆周围)
  (2)城乡结合部存在露天的集贸市场,未入室经营。城区内的部分集贸市场及周边的秩序混乱、卫生状况差,垃圾未及时清扫,苍蝇乱飞,污水横流,有占道经营现象;集贸市场周边的卤菜店和流动小饮食摊点的卫生状况差,没有任何防蝇防尘设施等,部分出售家禽的摊位未独立设置。(问题较多的主要有大营巷菜场、唐家菜场、西城菜场、昆仑东苑菜场、东平菜场)
  (3)城乡结合部发现有旱厕,还有少数露天粪坑,有菜地浇粪现象。城市内包括老城区和城中村存在一些污水沟塘,未进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城市内的河道水质不佳,有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现象。(花园村、庄家村、三和村有露天粪缸,其中三和村有旱厕)
  (4)小餐饮店的卫生状况不佳,硬件设施不够到位,马路边的露天小吃店比较多,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不强,还发现有不少无证经营的小吃店。
  (5)群众的卫生意识较差,发现有随地倒垃圾、随地吐痰、乱抛纸屑和果壳等现象,暗访中发现有人在门口边吃西瓜边随地吐瓜子等不卫生现象。
  (6)少数地区市容不够整齐、店招店牌及户外广告和过街横幅混乱,沿街有严重的晾晒衣物现象。
  (7)城区内有较多的建筑工地缺少钢性围挡,围挡后有大量的积存生活垃圾。
  (8)大部分次干道及多数背街小巷的人行道板破损严重,坑凹积水现象较多,绿化不够(瘌痢头样的绿化较普遍),黄土见天的现象较多,部分路段的道路扬尘现象较普遍。
  (9)由于垃圾等孳生地的仍然存在,城区内整体苍蝇密度相对较高;一些老居民内基本无用于灭鼠的毒饵站。
  (10)部分小区内缺乏足够的健康教育宣传栏。
  2、整治要求
  (1)进一步加强城市卫生综合整治。要努力提高城区内次要道路和背街小巷的环卫工作水平,加大对老居民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建筑(拆迁)工地以及农贸市场的卫生整治力度,建立健全垃圾密闭收集、中转、清运的体制,彻底消除卫生死角,清除城区内的旱厕。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占道及流动摊点,规范管理户外广告和店招牌,配套和完善环卫设施,提高卫生保洁的水平和质量。
  (2)结合城市规划,进一步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旧城改造和老居民区环境改造,完善城市公用设施的配套;整治路面破损、坑凹和路牙残缺不齐,加强绿化管理,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
  (3)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加快城市污水截流管网建设,治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现象,尤其要改善城市河流的水环境质量,解决群众呼声较高的河水恶臭问题。有效地控制扬尘污染,加强对汽车尾气排放的监测和监管,治理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油烟排放和噪声污染。
  (4)全面规范地整治“五小”行业。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五小”行业进行整治,培训从业人员,帮助业主因地制宜地改善卫生设施,注重集中管理和规模效应,加强夜市和食品摊点集中地区的综合性整治,取缔污染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城市市容的各类违章经营。
  (5)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城市居民及外来人口的健康教育,促使其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摒弃不良生活习惯。在社区、学校等场所尤其要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强化对重点人群的培训。
  3、明确职责
  各有关镇和部门要针对薄弱环节,对照整治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市建设部门负责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的环境维护,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城管部门负责主次干道卫生保洁和沿线的管理,搞好绿地养护工作,加强公共厕所、垃圾收集房和中转站等环卫基础设施的日常保洁以及蚊蝇消杀工作,做好护城河水环境的专项整治工作;市环保部门负责治理油烟排放、噪声污染和汽车尾气的监测监管;市工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管理以及无证摊贩的取缔工作;市公安、交通部门负责做好市区道路秩序的整治疏导工作,加强车辆乱停放的治理;市卫生部门负责做好食品行业、公共场所以及五小行业的卫生监管、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和健康教育工作;溧城镇负责做好老居民区的清扫保洁工作,加强对城郊结合部、城区村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天目湖镇负责抓好市区至度假区公路沿线及度假区的环境卫生工作,配合市卫生监督部门抓好公共场所和食品卫生工作。各有关镇和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团结一致,顾全大局,按照各自的职能,将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有关镇和部门于10月31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市爱卫办(市卫生局内)。
  三、严格落实制度,实施长效管理
  各有关镇和部门要在认真抓好整改的基础上,建立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加强责任考核,严防脏乱差现象出现反弹和回潮,努力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改善环境卫生面貌,切实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并为明年全国爱卫办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的重新复核命名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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