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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闽台产业对接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9-21 生效日期: 2006-09-21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闽政办[2006]20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组织实施《福建省“十一五”闽台产业对接专项规划》(闽政〔2006〕18号)和《关于实施福建省“十一五”闽台产业对接专项规划的若干意见》(闽政〔2006〕19号),明确各设区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任务分工,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落实闽台产业对接工作的职责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于落实闽台产业对接工作的职责分工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闽台产业对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对接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促进闽台产业对接的具体措施,推动闽台产业对接取得更大成效。
  二、省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一)省发改委
  负责产业政策与规划引导,依据产业对接重点领域,适时发布相关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做好涉台项目的转报、核准、备案工作;协调做好对接项目前期工作,将重大对接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管理;会同省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闽台产业对接论坛、研讨会等;做好《福建省“十一五”闽台产业对接专项规划》的宣传推介工作。
  (二)省经贸委
  负责制造业、服务业产业政策与规划引导,制订《闽台产业对接指导目录》,研究提出重点行业对接实施意见,协调推进闽台重点产业的对接工作;建立制造业、服务业重点领域对台招商项目储备库,做好对接项目的策划、生成和转报、核准、备案工作;组织指导省内各有关行业协会与台湾相关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的双向联络与交流,推进闽台产业双向对接洽谈,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做好闽台企业双向对接活动;扶持发展闽台制造业合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的园区、基地和项目组团,协调解决对接企业工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省台办
  负责协调落实改善台商投资环境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台商投资贸易纠纷,依法保护台商投资者权益;落实健全台商投诉协调机构,设立台商服务专线;负责落实邀请台湾有关行业协会、商协会及企业界重点人士以及产业界知名人士、台协会负责人等参加各类产业对接洽谈活动;会同宣传部门做好产业对接规划的宣传工作;牵头做好闽台产业对接论坛、研讨会等的组织工作。
  (四)省外经贸厅
  负责做好产业对接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加强与台湾有关工商机构、重要社团和企业界的联系,会同省台办、经贸委、信息产业厅等部门做好与台湾各类中介组织、产业界、工商界的联系交流;协调指导产业对接项目的招商引资;做好涉台项目的转报、核准、备案工作;研究提出进一步改善台商投资环境的相关政策措施。
  (五)省信息产业厅
  负责协调推进闽台信息产业对接工作,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提出我省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填补产业链空白环节的具体对接项目;建立闽台信息产业对接的招商项目储备库,组织建立闽台信息产业交流和项目对接的网上公共服务平台,做好信息产业项目的跟踪服务和推进工作。
  (六)省科技厅
  负责协调推进闽台高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对接工作,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具体落实高技术产业、新兴产业项目招商工作;加强与台湾研发机构和生产力促进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开展技术与项目开发合作,促进闽台“产、学、研”结合的相关工作。
  (七)省政府新闻办
  配合省发改委做好闽台产业对接规划的宣传推介工作,引导和组织省内外主要新闻媒体、港澳台及国外媒体及时开展闽台产业对接工作的跟踪报道。
  (八)省劳动保障厅
  负责协调解决台商投资企业用工方面的问题,研究提出支持台商企业用工的政策措施;组织建立面向台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力供求信息库;落实建立一批面向台资企业的劳务派遣基地和技能培训基地。
  (九)省国土资源厅
  负责研究提出保障闽台产业对接项目建设用地的具体政策措施。
  (十)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
  负责落实促进闽台产业对接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
  (十一)省物价局
  负责规范各类针对台资企业的收费管理。
  (十二)省工商局
  负责研究提出服务闽台产业合作的企业登记、注册等方面的便利办法。
  (十三)人行福州中心支行、银监会福建监管局、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保监会福建监管局
  负责研究提出支持闽台产业对接的金融政策;具体负责组织推进金融业对接,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十四)福州海关、厦门海关
  研究提出进一步改进通关服务、提高通关效率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
  (十五)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
  研究提出为来闽投资台资企业提供检验检疫便利服务的具体措施。
  三、各设区市政府主要职责
  根据闽台产业对接规划确定的领域和行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具体对接的产业领域,落实本地产业对接的各项任务分工;切实加强对本地台商投资企业的指导,建立健全产业对接项目招商推介机制和跟踪落实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对接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为对接项目洽谈、报批、落地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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