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查市政府《2007年重点工作安排》三季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9-24 生效日期: 2007-09-24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淄政发〔2007〕31号)要求,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现对三季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务于2007年10月10日前,将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正式报告(一式2份)报市政府督查室。
  二、要按照淄政发〔2007〕31号文件要求,紧扣三季度任务目标,尽可能用数字量化说明,不能量化的应标明形象进度,并标明“完成”或“未完成”字样,以便准确通报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三、对未能按期完成三季度工作任务目标的,由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门汇报并说明原因。
  四、三季度工作结束后,市政府督查室将根据部门和单位上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五、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找出差距,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安排部署好四季度重点工作,确保按时全面完成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市政府督查室联系电话:3182038 联系人:张汉训)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