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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我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1-14 生效日期: 2007-11-14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成办发[2007]102号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改变了中心城区“城中村”居民的生活环境,促进了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发展。据初步统计,目前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统称五城区)内还有待改造的“城中村”12个,待改造范围12.95平方公里,待改造建筑面积约546万平方米,需拆迁居民11290余户。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城中村”改造步伐,推进全市城乡统筹发展,现就统筹推进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及实施主体和实施步骤
  (一)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促进城市土地科学合理利用、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增强城市功能、改善“城中村”区域居民生活居住环境、推进统筹城乡和谐发展为目的,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城中村”改造。
  (二)基本原则。
  1.切实保护“城中村”居民合法权益。通过“城中村”改造,切实改善“城中村”居住生活环境,促进居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提升“城中村”居民生活质量。
  2.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以政府为主导推进“城中村”改造,走以市场化为主的道路,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中村”改造。
  3.结合实际,“一村一策”。“城中村”改造难度高,各“城中村”情况差别大,在土地、规划、报建、拆迁管理等方面除予以统一的政策支持措施外,还需要结合各“城中村”具体情况,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分别确定改造方式和政策支持措施,确保全市各“城中村”改造的顺利推进。
  4.统一规划,统筹推进。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优化“城中村”改造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在市政府组织协调下,全市统筹推进。
  5.依法有序,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土地权属复杂,需解决的问题较多。实施“城中村”改造,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应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依法办事,保持社会稳定。在做好充分的调查摸底,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式,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
  (三)总体目标。按照全市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部署,在5年内即2012年前全面完成全市“城中村”改造,并达到以下目标:
  1.“城中村”改造区域内拆迁全部完成的土地,按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依法实施供地。
  2.“城中村”改造区域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生态绿地按照规划建设完成,社区服务、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等各项服务功能配套落实到位。部分建设项目完成建设或启动建设,“城中村”改造区域城市形象得到提升,城市功能明显增强。
  3.“城中村”改造区域内农民或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居住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居民就业率提高,社会保障落实。
  (四)实施主体和实施步骤。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实施主体为五城区政府,市政府予以协调和政策支持。实施步骤为:
  1.调查摸底。2007年11月底前,完成12个“城中村”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对各“城中村”改造范围、土地权属、建筑、人口、拆迁量等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作为制定改造方案的依据。2007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城中村”改造方案的制定工作。
  2.明确规划条件。2007年11月底前,完成12个“城中村”改造区域四至界限的确定,并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改造区域的规划设计条件。
  3.明确拆迁安置方案。2007年11月底前,研究确定各改造区域的拆迁安置方案,拆迁安置房定点定量,并启动拆迁安置
  4.开展“城中村”改造招商引资。引入社会资金进行“城中村”改造区域的土地整理,于2008年6月底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完成招商引资,明确实施改造的业主。
  5.推进“城中村”改造。2009年12月底前,完成已启动的“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并启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建配套建设,部分地块以招拍挂方式推向市场。
  6.完成“城中村”改造。2012年12月前,全面完成人员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建配套建设,改造区域主要建设项目启动建设或完成建设,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功能增强。
  二、统筹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有关政策措施
  (一)按照科学布局、有利于改造的原则,对“城中村”改造涉及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完善。
  (二)积极做好与省土地管理部门的衔接,及时报征“城中村”改造区域内的集体建设用地。为有利于土地资源合理有效利用,支持进行地块整合。
  (三)加大对“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支持力度。“城中村”改造区域土地招拍挂、土地收益分配、土地使用等按照《研究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和城市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成府阅〔2007〕256号)办理,及时落实到位。
   “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可就近或异地建设,报建费减半征收。
  (四)加快“城中村”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城中村”改造区域完善的道路网络系统。“城中村”改造区域红线范围内的道路由五城区政府负责实施,同步配套水、电、气、排污、环卫、通讯等设施,纳入改造成本。“城中村”改造区域红线范围外的城市骨干道路优先纳入城市建设维护年度计划,由市上出资优先安排实施。
  (五)鼓励对“城中村”改造模式进行创新。大力开展市场化运作,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参与“城中村”整村改造或分片改造。结合各改造区域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改造模式,可引入社会资金按照市政府《批转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积极引进和规范社会资金进行一级土地整理意见的通知》(成府发〔2007〕64号)规定程序参与“城中村”改造区域一级土地整理。
  (六)切实做好“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工作,确保区域内农民和居民利益。对“城中村”区域农村集体土地上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房屋参照新居工程政策进行拆迁安置,对于“城中村”改造区域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予以拆迁安置
  (七)建立“城中村”改造国土、规划、拆迁、建设等相关手续办理的“绿色通道”。
  (八)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城中村”农民转为城市居民后,统一纳入城市就业管理,享受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等待遇,市、区政府对职业培训予以经费补助。因“城中村”改造增加的就业岗位,优先安排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三、统筹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工作机制
  (一)强化“城中村”改造的领导机制。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指挥长、分管副秘书长为副指挥长的成都市中心城区推进“城中村”改造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成员名单附后)。市指挥部职责是,研究决定“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措施,解决“城中村”改造的重大问题,审批“城中村”改造的计划和方案,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和五城区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市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职责是,研究拟定相关政策措施,就需要给予各“城中村”改造的支持政策向市指挥部提出建议;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计划,编制年度计划,分解目标任务;组织审查改造区域的改造方案、拆迁安置方案,审核“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相关优惠措施;督促目标进度,督促各部门分工职责的落实和对各区支持政策的落实,按时向市指挥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召开例会,协调“城中村”改造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城中村”改造区域建设项目报建“绿色通道”的协调管理。
  五城区政府要确定相应的“城中村”改造工作机构,在业务上接受市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指导。
  (二)建立相关部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协调和办理各自职责范围内有关“城中村”改造的具体工作,共同推进“城中村”改造。具体责任分工是:
  市建委统筹协调城市基础设施与“城中村”改造区域基础设施的衔接,安排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协调公建配套建设。
  市国土局负责“城中村”改造区域集体土地报征、国有土地依法供地、协调指导改造区域农民拆迁安置政策的执行。
  市规划局负责完善和深化“城中村”改造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规划设计条件,对改造区域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改造区域违法建设的查处。
  市房管局负责协调指导改造区域城市居民房屋拆迁安置政策的执行,负责拆迁安置房源的调剂。
  市发改委负责“城中村”改造区域建设项目的立项管理。
  市林业园林局负责“城中村”改造区域树木移栽管理、古树名木保护、改造后公共绿地的维护管理。
  市工商局负责对“城中村”改造区域的工商企业和工商经营户的认定控制管理。
  五城区政府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城中村”改造工作,组织人员和资金按时完成“城中村”改造目标任务,统筹“城中村”改造区域的拆迁、人员安置和补偿,负责对“城中村”改造区域违法建设的拆除。
  四、强化“城中村”改造的保障措施
  (一)加大对“城中村”违法建设的整治力度。组织力量对违法建设进行整治,防止因“城中村”改造而引发的违章建设现象。
  (二)加强对“城中村”改造的宣传。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以多种形式加大对“城中村”改造意义的宣传,激发社会对该项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为“城中村”改造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完善政策配套。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一切有利于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原则,在市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就“城中村”改造涉及的拆迁安置、规划建设管理、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制定具体的配套政策,为“城中村”改造的顺利推进提供政策保障。

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成都市中心城区推进“城中村”改造建设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刘 仆 副市长
   副指挥长:张学爱 市政府副秘书长
   翁大伟 市建委主任
   袁 辉 市建委副主任
   指挥部成员:胡 斌 市国土局副局长
   张 樵 市规划局副局长
   宋学明 市房管局副局长
   陈 琳 市发改委副主任
   江 河 市交委副主任
   郑兴华 市林业园林局机关党委书记
   张小江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张文贵 市工商局副局长
   邓天平 市城管局副局长
   刘 航 锦江区副区长
   黄 勤 青羊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刘 岩 金牛区副区长
   谢 超 武侯区副区长
   袁华兵 成华区副区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办公室主任由袁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建委村镇处处长李世庆和开发处处长吕世友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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