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漯林园文[2007]30号
局属各单位:
《2007年度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评分标准》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漯河市林业园艺局党组
2007年6月3日
2006年度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评分标准
一、工作目标(50分)
1、控制集体上访(30分)
各单位杜绝发生赴京、赴省、赴市集体上访。发生1起赴京、赴省集体上访,取消当年评先资格,追究责任。发生一起赴市集体上访,通报批评,并扣15分。
各单位赴局集体上访控制目标:市园林管理处、市绿化工程处、市森林公安分局、市人民公园、市苗圃场、市园林监察大队各1批。每超过控制目标1批扣5分,直至扣完。
2、减少越级个人上访、降低重信、重访率(8分)
严格控制赴京、赴省、赴市个人上访。发生一次赴京个人上访扣4分。发生一次赴省个人上访扣2分,发生一次赴市个人上访扣1分。
来局重访率控制在15%以内,重信率控制在30%以内。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1分。
3、信访案件的查处(8分)
中央、省、市和局交办要结果的信访案件,年终结案率达到10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按期结报率达到10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4、完善手续,健全制度(4分)
各单位要有分管领导,配备专兼职信访干部。对受理的信访案件、记录、登记、转办、请示、立案、结案和案卷归档制度健全,否则酌情扣分。
二、领导责任制(50分)
1、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4分)
各基层党组织每月召开1次信访支部会议,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每少一次扣1分,以会议记录为准。
2、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制度(10分)
单位领导每周三公开挂牌接待来访群众,每少一次扣1分,来访登记,领导批示意见,处理结果齐全,否则酌情扣分。
3、阅批群众来信制度(8分)
单位领导每年阅批群众来信,要达到纯案件的90%,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1分,做到“批办意见具体,案案有结果”,达不到要求的,每件扣2分。
4、领导包案制度(6分)
单位领导对发生到京、省、市集体上访,赴京、省个人上访,京、省、市立案交办要结果案件及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包案领导对所包案件亲自组织调查处理,审签查处报告。按要求少包1件扣2分。
5、现场处理集体上访制度(6分)
本单位发生30人以上来局集体上访,发生赴京、赴省、赴市集体上访,领导应及时赶到现场接待处理,做好群众稳定工作。未达到要求的1次扣3分。
6、矛盾排查和重大信访事项信息报告制度(8分)
各单位每季度召开1次信访工作例会,排查不安定因素,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解决和消化。对本单位30人以上本局集体上访和赴京、赴省、赴市集体上访,要提前报告信息并安排人做好工作。少召开1次信访例会扣1分,对群众30人以上赴局集体上访和赴京、赴省集体上访事实不报告信息的,1次扣2分。
7、健全完善复查复核制度和信访督查督办制度(8分)
各单位对应由本单位负责复查或市政府制定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按照《信访条列》的规定,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并作出复查复核决定,且复查复核资料没有被有关部门变更或责令重新作出决定的情况发生得4分,否则酌情按比例扣分。
各单位要建立信访工作督查制度,及时督查督办本单位的信访问题。有完善的信访工作督查制度得2分;及时督查督办的 本单位的信访问题,全部按期结案的得2分,否则酌情按比例扣分。
三、评比与奖惩
1、检查评比以原始材料为依据。
2、评比总分按排列顺序前3名为先进单位,90分以上者为信访责任目标完成单位。
3、检查评比单位:市园林管理处、市森林公安分局、市绿化工程处、市人民公园、市林业技术推广站、市森防站、市园林绿化监察大队、市苗圃场、新世纪园林设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