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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河浮桥安全运行协调机制》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7-19 生效日期: 2007-07-19
发布部门: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赣市府办发[2007]58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南河浮桥安全运行协调机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七月十九日

南河浮桥安全运行协调机制

为确保南河浮桥桥船及行人安全,及时响应浮桥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南河浮桥安全运行协调机制。
  一、职能定位
  南河浮桥安全运行协调机制的主要职能是通过建立重大活动的通报制、气象水文预告制、上游及橡胶坝泄水通报制以及“110”、“120”、消防等抢险救灾机制,明确各相关单位责任,确保浮桥桥船及行人安全隐患等相关信息的通畅,及时响应浮桥突发事件的处理,使浮桥管理工作做到防范在先、关口前移、职责明确、调度灵活、配合有力、处理迅速,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针对性,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责任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浮桥上下游水域管理
  市河道管理处:负责浮桥上下游水体的清洁卫生,取缔浮桥上下游100米范围内采砂等水上经营活动,并对采砂船、网箱养殖进行依法依规管理,防止飘浮船体冲撞浮桥。
  市港航管理处:负责各类船舶的管理,浮桥上下游100米范围内不得停靠任何船舶,按照浮桥管理有关规定,取缔浮桥上下游100米水域内的游船(艇),规范通行船舶的临时停靠。
  市公安局:及时发现并处理影响浮桥安全的各种行为,维护水域内的治安秩序。
  市地方海事局:加强通行船舶的安全教育,维护好船舶正常通行秩序。对各类船舶损坏浮桥事件进行技术及责任认定和相关海事处理。
  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维护浮桥通行秩序,及时发现影响浮桥桥船及行人安全的各种隐患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并及时向有关责任单位通报。
  各相关责任单位接到报警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并迅速排除安全隐患和处理突发事件。
  (二)水文、气象预告
  市气象局:每天定时向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发布详细天气情况,通报异常恶劣气候及可能持续时间。
  市水文局:在章江水位预计会超过98米高位时,应提前6个小时通知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并每两小时向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通报一次水情(超过99米时,每小时通报一次水情)。
  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在浮桥电子显示屏上发布水文气象信息,做好防汛值班安排工作,并根据水情做好封桥、吊桥及恢复通行的工作。
  (三)橡胶坝泄水通报
  橡胶坝管理所:确保章江南河浮桥位置水位不低于96.5米;橡胶坝因须泄水至96.5米以下时,提前3小时电话告知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外界因素导致橡胶坝无法充气而使水位下降,应在第一时间电话告知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
  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观察、处理因泄水对浮桥造成的影响。
  (四)重大活动期间的管理
  团市委、市园林局、市体育局等相关单位:在章江南岸的黄金广场、青少年活动中心、体育中心举行重大活动,集会人数在5000人以上时,各责任单位必须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预告本次集会人数、集会开始与结束时间、可能出现大量人员从浮桥通行的时间。
  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接预告后,及时做好浮桥通行的协调、管理和交通秩序疏导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反馈到市公安局。同时,做好重大节日群众自发集会的疏导和管理工作。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向“120”急救中心、市海事部门报警,并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市公安局:及时派出警力,协助维护南河浮桥两侧码头通行秩序及浮桥水域治安,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实施救险相关工作。
  ?20”急救中心:接警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急救。
  市地方海事局:接警后,10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并做好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市城管局:各类重大活动期间,负责牵头抓好浮桥秩序维护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主要指重大或较大突发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包括:发生非常态人员流动事件,并经现场劝阻无果时;发生与浮桥设施故障相关联,并导致人亡或导致多人严重受伤责任事故时;发生针对浮桥的破坏等刑事治安事件时;发生灾害性事件,造成浮桥设施严重毁损时。
  较大突发事件包括:发生非常态人员流动事件时;发生与浮桥设施故障相关联,并导致伤人责任事故时;发生针对浮桥的刑事治安事件时;发生重大系统故障事件时;发生灾害性事件造成浮桥设施毁损事故时。
  当发生上述重大或较大突发事件时:
  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实施浮桥滞留人群的疏导,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封桥、吊桥、恢复通行,并及时向市地方海事局、“120”急救中心、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
  市地方海事局:接警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120”急救中心:接警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救护伤员。
  市公安局:接警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维护通行秩序和水域治安,疏散桥面人群,开展救助处理工作。
  ㈥浮桥日常管理
  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负责做好码头及浮桥桥船两侧10米范围内环境卫生保洁。严格执行浮桥通行时间和航道开放时间,并维护浮桥通行秩序;负责浮桥的日常养护,确保浮桥运行安全。
  市城监支队:清理取缔浮桥码头附近两岸经营摊点,禁止在浮桥码头开展各类宣传促销活动。
  市公安局:清理取缔浮桥码头附近各类集会活动;根据需要适当派出警力,配合做好码头、桥面、水域治安和通行秩序管理。
  ㈦安全宣传教育
  赣南日报社、赣州电视台、赣州市广播电台:采用各种适宜的方式,对市民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对重大恶劣天气、重大活动以及浮桥运行状态进行预告。
  三、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责任单位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市公安局        朱桂林      13507078966
  市河道管理处      李 坚      13576786166
  市水文局        陈光平      13879729885
  市体育局        张立华      13707978710
  团市委         巫 琼      13970765006
  市橡胶坝管理所     郭 锐      13033213390
  市气象局        吕 强        6197803
  ?20”急救中心     许自兴      13907971175
  市地方海事局      陈江伟      13879769845
  市港航处        余饶华      13970792903
  市城管局        谢德强      13907979776
  市园林局        黄运炬      15979795588
  市城监支队       万平平      13807078002
  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   胡 力      13879789508
  赣南日报社       陈昱鑫      13707978710
  赣州电视台       曹 勇      13907978760
  赣州市广播电台     刘照龙      13970111152
  南河浮桥值班室               819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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