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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区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27 生效日期: 2007-12-27
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郑政[2007]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商贸流通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和重要支柱,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产业,是连接生产和消费的桥梁和纽带,是决定经济运行速度、质量和效益的重要因素。为加快城区商贸流通业发展,建设商贸都市,打造中原购物名城,促进全市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以建设商贸都市为目标,加强政策引导和体制创新,推进商贸流通业的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到2010年,城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050亿元,年均增长16%以上;培育年销售额超50亿元的商贸龙头企业1―2家,年交易额超100亿元的特大型商品交易市场2―3家;物流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以上;年举办规模以上展会160个,展览面积达到190万平方米。
  二、工作重点
  (一)培育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集团。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培育打造一批拥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辐射范围广、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商贸流通龙头企业。支持和鼓励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大商集团郑州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河南思达连锁商业有限公司等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参股、控股、收购、托管、特许加盟等多种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迅速做强做大。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我市大型零售商业企业的改革改制,提高企业的经营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积极支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在国内外市场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拓宽融资渠道。力争到2010年,培育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6―8家。
  (二)构建商贸流通网络。按照《郑州市零售商业网点建设发展规划纲要》,本着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结构合理、各具特色、适度超前的原则,继续构建和完善三级商贸流通网络新体系。一是高标准规划建设二七、龙湖、碧沙三个市级商业中心,形成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文化、旅游于一体,体现郑州现代商贸城形象的一流商业中心区。同时,按照我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实际情况,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培育1―2个新兴的市级商业中心区;二是重点规划建设以服务一定区域居民消费为主、功能完善、各具特色的区域性商业中心;三是加快发展以便民、利民为宗旨的社区商业服务网络。通过三级网络建设,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结构优化、业态先进、功能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贸流通网络新体系。
  (三)加快特色商业街建设。按照“政府规划、市场运作,规模经营、特色突出,重点推进、打造品牌”的原则,加快推进特色商业街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商业街的整体规模、档次、品位、特色和管理水平。一是要尽快制订我市特色商业街发展总体规划,严格按规划开发建设,避免重复建设、无序竞争和资源浪费;各区要根据全市的总体规划,结合实际制订本区特色商业街建设规划,经市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是要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在坚持市场化运作为主的前提下,市政府集中财力,把百年德化步行街、郑东新区中央商务区步行街等打造成全国知名的商业街;各区要结合实际,选择几条重点街区,制定相关鼓励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打造特色商业街示范街区。三是要树立精品意识和品牌意识,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打造精品工程,提升城市品位。四是要突出历史文化特色、商品特色、经营特色、建筑特色、人文特色,增强吸引力和辐射力。五是要制定特色商业街命名和管理办法,规范管理,提升服务,促进特色商业街的繁荣和发展,打造城市的商业文化名片。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在我市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购物、餐饮、民俗文化、休闲娱乐等特色名街,形成较为完善的商业街管理体系,使特色商业街成为弘扬商业文化、引领时尚消费、扮亮景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展示城市活力的窗口。
  (四)发展夜间消费市场。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突出“繁荣夜间消费市场,打造中原不夜城”主题,通过引导鼓励大型商场延长营业时间,培育夜间购物市场;建设和开辟更多适合夜间消费的场所,吸引推动夜间市场的繁荣;发展餐饮、休闲、娱乐、购物等特色街区,规范夜市经营;发展夜间文化娱乐,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夜间文化娱乐活动,营造“夜郑州”文化氛围;通过组织开发富有地方特色的夜间旅游项目,向广大游客和市民展现“夜郑州”美景等措施,加快培育夜间消费市场,营造良好的夜间消费环境,完善都市服务功能,增强城市活力、亲和力和吸引力,引导和促进消费,满足市民消费需求,繁荣和发展夜间经济
  (五)大力发展大众化餐饮。把发展大众化餐饮作为满足居民生活需要、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增加社会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紧密围绕服务民生、扩大消费、促进和谐的宗旨,充分调动和利用各方面有效资源,加快发展大众化餐饮,培育一批大众化餐饮龙头企业,不断提高大众化餐饮的规模、质量和服务水平。力争用3―5年时间,在市区初步建成比较完备的大众化餐饮服务网络,形成以大众化餐饮为主的餐饮产业结构,大众化餐饮占全市餐饮市场的比重达到80%,总体发展水平基本与广大群众的餐饮消费需求相适应。继续抓好早餐工程建设,按照“政府引导、示范带动、市场运作、规范经营”的原则,以培育早餐骨干企业、发展早餐连锁经营和推进标准化生产、统一配送为重点,加快建设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方便卫生、环境优美的早餐服务网络,使我市早餐市场逐步向企业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经营便民化方向发展,满足广大居民的早餐消费需求。
  (六)进一步优化商品交易市场布局,加快商品交易市场的升级改造。按照《郑州市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积极推进商品交易市场园区建设,优化商品交易市场布局和结构,加速商品交易市场产业聚集,带动市场的专业化、规模化经营,推动商品交易市场的集约化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商品交易市场园区建设的组织和政策保障,对于已具备开发条件的园区要尽快明确园区建设范围和土地权属,借鉴工业园区的建设模式,建立必要的管理机构,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市场入驻。加强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的管理,逐步取消三环以内专业市场。积极引导主城区内已不适宜经营批发业务的商品交易市场,适应城市建设发展要求,尽快向三环以外迁移或加快向零售商业、特色街等相关业态的转型,逐步实现商场化、超市化经营。通过商品交易园区建设,在我市三环以外形成3―5个以经营汽车整车及配件、农资、钢材及农产品等为主的商品交易市场集群,进一步提升我市商品交易市场的辐射能力。
  按照我市“十一五”总体发展要求,以将我市建成中部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建材装饰、服装、小商品、IT、汽车整车及配件、农产品等商品的集散地为目标,充分发挥我市区位优势,结合我市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加快商品交易市场的升级改造。一是依托商品交易市场园区建设,重点扶持优势行业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通过整合现有资源、吸引外来投资等手段,打造一批年交易额超百亿的特大型商品交易市场,促进我市专业批发市场由数量增长向规模增长转变。二是完善商品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细化商品交易市场的功能定位,促进商品交易市场协调发展,积极支持产地市场建设,发挥商品交易市场特有的价格形成、信息反馈、指导生产等功能,增强商品交易市场与第一和第二产业的关联度,带动相关产业共同发展。三是鼓励商品交易市场积极引进物流配送、电子交易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快市场由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经营方式转变,不断完善市场功能,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扩大市场影响。
  (七)积极发展社区商业服务网络。以国家商务部开展社区商业"双进工程"为契机,加强国家及商业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以点带面,加速发展社区商业网点建设。通过搭建社区商业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延展社区商业服务功能,方便居民消费。围绕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积极引导大型商业企业到社区设立连锁超市、24小时便利商店、标准化菜市场等,提高社区商业设施的档次,改善社区居民消费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八)强力推进物流枢纽建设。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以铁路港、公路港、航空港和信息港“四港”为中心,积极推进郑州现代物流枢纽建设。大力发展粮食、棉花、煤炭、建材、汽车、食品、农资、邮政等八大行业物流。运用现代信息及现代运输、仓储、配送技术,改造提升传统物流企业,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培育一批技术装备水平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的大型物流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入驻郑州,鼓励我市物流企业跻身国际物流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提升我市物流企业整体水平和形象。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物流基础设施、物流信息网络、政策法规体系“三大平台”,构建完善高效的公路、铁路、航空等综合运输现代物流网络体系。把郑州建设成为物流设施集中、物流企业集聚、物流信息汇集、物流市场活跃的全国重要现代物流中心。
  (九)建设中国会展名城。依托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加快会展相关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外商投资会展业,吸引国际知名会展公司和域外会展企业来郑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业务,提高展会的层次和服务水平。壮大会展企业规模,提高招展、组展、办展能力,培育一批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的会展企业。积极申办各类展会,巩固和壮大现有知名会展品牌,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实物会展和网络会展品牌。引进和培养会展人才,建立会展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企业资质评定制度。规范会展经营行为,提高会展服务水平。拓宽办会办展渠道,提升办会办展水平,把郑州建设成中部会展之都、中国会展名城。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把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务求实效。加强对全市商贸流通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成立郑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领导担任,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涉及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商贸流通业重大项目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和推进措施,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大支持力度。利用现代服务业专项发展资金,大力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重点支持改善商贸流通业发展环境、打造平台、提升城市商贸流通业整体形象等政府公共服务方面的建设项目;对我市商贸流通业发展带动性强的重点项目的引进,龙头企业的培育,传统商贸流通业的提升改造,新型业态的推广运用;推进物流园区、商品交易园区、特色商业街建设,以及展会申办、夜间消费、早餐工程、振兴老字号、酒类管理、社区"双进"等各项工作的实施。
  (三)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创品牌。对发展业绩突出,品牌效益明显,进入全国同行业前列,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商贸流通企业,市政府采取奖励、贴息等方式进行重点扶持。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中华老字号”的商贸流通企业,市政府给予奖励50万元;对获得河南省“著名商标”、“河南名牌”、“河南老字号”、“河南豫菜品牌示范店”的商贸流通企业,市政府给予奖励10万元。对商贸零售企业年销售额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或缴税额首次突破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20万元、6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四)优化商贸流通业发展环境。各级政府要增强服务意识,增加办事透明度,积极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市场信息等咨询服务;规范市场主体和完善促进公平竞争的地方性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管理,维护市场流通秩序;规范投资行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对大型商业网点设施建设和大型商业项目的设立逐步推行听证制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加强诚信教育,完善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五)建立激励机制。为推进我市商贸流通业加快发展,努力营造比贡献、争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更多的企业和职工为我市经济发展做贡献,在全市商贸流通企业中开展郑州市突出贡献商贸流通企业、突出贡献企业家、十大服务明星等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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