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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28 生效日期: 2007-06-28
发布部门: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成办发[2007]56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7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关于2007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纪委八次全会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现提出2007年我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和“三新”突破年工作部署,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不断深化纠风专项治理,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务求专项治理工作抓出新成效,政风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源头治理迈出新步伐,为“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成都”提供重要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巩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果,加强对政府落实经费保障责任的监督检查。继续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督促有关部门和各地加大对原有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力度。认真研究和逐步解决城市学校择校高收费、乱收费问题,督促落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并逐年降低择校生比例和择校收费标准,坚决制止在“三限”生之外以任何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健全完善政府教育经费拨付、各级各类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的审计和审计公告制度。进一步加大对违反教育收费政策的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切实纠正违规征订和发行教辅材料、向学生强行推销保险、有偿补课以及其他加重学生经济负担等问题。继续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和校风建设,促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校。
  (二)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工作。一要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巩固深化药品集中上网采购工作,推动高值医用耗材、试剂集中上网采购,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配送服务体系及切断医和药之间利益联系的有效途径;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督网络建设,保证群众基本用药。二要严格规范医院诊疗行为。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既要管业务又要管廉政建设的“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计划、采购、保管、付款相分离的管理制度和程序,强化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全面开展医疗机构行风评议工作,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逐步建立医疗机构间医学检查、检验报告互认共享制度。三要加强医药价格监管。改进药品价格核定办法,逐步扩大政府定价药品范围,继续调整部分药品价格;加强对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的监管,对医疗器械价格进行实时监控;严格控制医疗机构药品加成和医药费用,减轻患者负担。四要促进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建设。健全公共卫生保障投入机制和监管机制,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继续办好惠民医院;加强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监督检查,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
  (三)着力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村综合改革和“十大惠民行动”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保证“三农”政策和支农惠农措施落到实处。二是扎实推进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切实保障农村群众对政策实施情况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严格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坚决纠正违反政策规定、脱离实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违背农民意愿、加重农民负担以及盲目建设、强拆强建和征地补偿中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三是重点治理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问题,切实纠正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以及超标准预留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不到位、土地流转不规范等问题;认真解决农村建房、计划生育、殡葬改革、农资供应、身份证换代、农业用水用电以及涉农服务性收费等方面存在的“三乱”行为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清理、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四是健全农民负担监测网络体系,完善监管措施,畅通信息渠道,确保监管到位、处置有效。五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与民争利和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不正之风。
  (四)进一步优化投资软环境。一是进一步深化完善组织协调、考核评价、投诉办理和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投资软环境工作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力度,创新服务模式,切实解决企业和投资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二是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持续在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优化行政运行机制、创新管理方式、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上狠下功夫,增强工作实效。三是切实抓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严格监督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中介机构面向企业组织的各类收费培训办班活动,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和随意检查,切实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规定,积极为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四是畅通企业和投资者诉求渠道,严肃查处损害投资软环境行为,进一步完善投资软环境测评体系。
  (五)认真开展清理“特权车”、“人情车”工作,严格清理和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活动。全面清理、集中收缴违规发放的各种车辆通行费减免卡,坚决纠正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对“特权车”、“人情车”逐一登记、全面清理,未经省政府审批享受减免通行费的机动车,一律按规定时间停止减免,严肃查处和纠正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或以减免车辆通行费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规行为。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坚决制止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旅游、修建豪华办公楼等奢侈浪费之风、文山会海之风,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活动。政府及其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举办的节庆活动,凡铺张浪费、劳民伤财、邀请演艺明星捧场以及通过拉赞助、搞摊派增加基层和企业负担的,都要坚决予以制止;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节庆活动的监管,减少和控制节庆活动的数量、规模;对利用节庆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因把关不严、组织不力导致节庆活动发生严重问题和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六)继续做好其他专项治理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07〕31号),扎实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年内实现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的目标。二是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收费公路的规范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收费公路建设规模和收费站点总量,清理和减少公路收费站点,暂停收费公路收费权转让,对车辆通行费收支情况实施严格监管;进一步规范公路执法行为,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测速仪的设置和使用,从源头上减少公路“三乱”,防止反弹;建立健全纠正和查处发生公路“三乱”的快速反应机制,坚决纠正以罚代纠、以罚代管、执法不规范等问题。三是继续监督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坚决纠正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营私舞弊行为;巩固专项治理成果,逐步建立责任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监管到位的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出租汽车群体事件的督查力度,严肃查处公务人员私养“黑车”、充当“保护伞”等案件,切实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四是继续规范部门和行业的报刊征订发行行为,严格执行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订阅报刊最高限额标准,坚决制止和纠正利用职权乱发行、搞摊派以及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七)继续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督促各部门和行业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责任,使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经济管理部门在解决群众办事难上见成效;公共服务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市政府各部门要发挥带头和表率作用,结合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制订和承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措施;市纠风办要将各部门各行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措施,分期分批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市政府各部门和各行业要制订本系统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抓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实现目标;要在抓好全面评议和重点评议的同时,集中开展对学校、医院的民主评议。精心办好现有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有条件的区(市)县也要加快开通。市政府各部门要精心组织、积极参与《成都面对面》节目,做好上线预案,解决具体问题,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执政行为的规范和工作作风的改进。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地、各部门要把纠风工作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纠风专项治理牵头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周密制订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派驻监察机构要把抓好本系统的纠风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保障民安、促进民和”的要求,坚持把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纠风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到群众反映大、问题多的地方去检查,重在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提出处理意见,逐一落实责任单位,逐一限期整改。
  (三)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心系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人民,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下大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与民争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群众的反映和诉求不闻不问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恶劣影响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四)坚持防治结合,强化源头治理。大力开展纠风工作的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加强与广大群众的交流互动,提升纠风工作的社会效果,巩固纠风专项治理成果。坚持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入手,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在建立预防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努力实现从靠外部压力向自觉行动转变,从解决突出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从集中治理向靠制度规范转变。建立及时发现和解决不正之风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完善监控网络,采取有效措施,把矛盾化解在生成之初,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逐步铲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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