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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支援青藏铁路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27 生效日期: 2007-06-27
发布部门: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藏政发[2007]46号
   青藏铁路建成通车,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又一个伟大成就,是西藏各族人民的经济线、团结线、生态线、幸福线,是中国共产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造福西藏各族人民的不朽丰碑。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青藏铁路建设工作,始终把支援青藏铁路建设工作放在西藏工作的突出位置。为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建设世界一流高原铁路的目标,西藏自治区铁路沿线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族干部群众,坚持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一切围绕青藏基础性铁路建设,一切服务青藏基础性铁路建设,一切服从青藏基础性铁路建设”为工作方针,奋战在条件异常艰苦的雪域高原上,战胜各种难以想象的困难,在施工配合、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环境保护和宣传发动等各个方面,全力支持青藏基础性铁路建设工作,为青藏基础性铁路顺利建成通车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弘扬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支援青藏铁路建设中表现出的崇高精神和优秀品质,激励西藏各族人民团结一心,锐意进取,为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而努力奋斗,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堆龙德庆县人民政府等33个单位(部门)为自治区支援青藏铁路建设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徐建等78名同志为自治区支援青藏铁路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西藏各族人民和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他们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建设世界一流高原铁路服从大局、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自力更生、自强不息、勇于创新的高尚精神;学习和弘扬挑战极限、勇创一流的青藏铁路精神,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受岗敬业,开拓进取,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牢记使命,抓住机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西藏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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