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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14 生效日期: 2007-06-14
发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湘政办发[2007]2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进一步加强我省老年人体育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老年人体育工作的认识
  老年体育工作是老龄事业和体育事业的重要组织部分。积极开展老年人健身体育活动,对于促进全民健身活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切实维护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的权益,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和爱护。
  二、进一步开展老年人健身体育活动
  各级体育部门、老年体协应扶持和组织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健身体育活动,举办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运动会。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产品和服务项目,引导老年人进行自我健康投资和体育健身消费,推动老年人体育向社会化方向发展。开展老年人健身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全体老年人;要因人、因时、因地制宜,抓好科学健身辅导工作;要通过开展老年人健身活动,在全省各地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精品项目,让老年人通过健身锻炼,改善体质,陶冶情操,使老年人身心健康、益寿延年。
  三、进一步改善老年人体育活动的条件
  老年人健身体育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方便。要积极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健身环境和条件,老年人开展健身体育活动场所的建设要纳入各地城镇建设规划和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计划。现有的体育场馆和公园要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新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要配套和完善老年人体育活动设施,增强对老年人体育活动的服务功能。要为老年人开展健身体育活动添置必要的器材等设施,被占用的体育设施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有关规定予以归还。各级政府要为老年人开展体育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把老年人开展健身体育活动列入公共财政支持范围,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加大支持力度。要建立多渠道筹资体系,鼓励和提倡社会资助、赞助老年人体育活动。
  四、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协组织建设
  老年人体协组织是党和政府关心老年人健康长寿的桥梁和纽带,是为老年人开展健身体育服务的群众体育组织。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协组织建设。要选拔热心老年人体育、身体健康的在职领导或离职老领导担任老年人体协的领导职务。全省各级老年人体协要在各级体育局的领导和统一部署、指导下开展工作。老年体育工作重心要落实到社区,落实到乡镇。要在市州、县市区和行业系统普遍建立的基础上,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向社区和乡镇、行政村发展延伸,逐步建立、完善全省老年人健身体育组织网络。
  五、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老年人体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对老年人体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要妥善研究解决。各级体育局作为各级政府主管体育的职能部门,对老年人体育工作要加强管理和指导,提供帮助和服务。与老年人工作有关的部门要关心支持老年人体育工作。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老年人体育对构建和谐社会“三个文明建设”的作用。全省各级老年人体协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扎实工作,积极促进“健康的老龄化”战略目标的实现。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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