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局办公室关于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春节期间环境安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1-22 生效日期: 2008-01-22
发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宁环发[2008]8号

各市、县(区)环保局:
2008年春节临近,为确保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喜庆、祥和、安全的春节,各市、县(区)环保局要加强辖区的环境管理,确保春节期间的环境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责任。各市、县(区)环保局在近期要对辖区进行一次环境安全大检查,各市、县(区)环保局要高度重视这次环境安全大检查,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成立环境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各级领导以及各科(室)、站(所)和专门人员的职责。各市、县(区)环保局要严格值班、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主要领导在岗带班,确保发生污染事故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二、突出检查工作重点,加强检查工作督导。各市、县(区)环保局在部署环境安全大检查时,对本辖区的排污企业要进行认真梳理,突出重点监管企业和重点防护环节,强化现场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重点企业的排污量,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应急预案、应急处理措施到位等情况)。特别对使用、生产和运输化学危险品的企业要进行全方位、全工艺和全过程的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确保将事故消除在萌芽阶段。
  三、提高环境安全意识,搞好环境安全宣传。各市、县(区)环保局要进一步增强环境安全意识,充分认识春节期间严防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的重要性,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要进一步加强对排污企业,特别是重点污染源和化工企业的环境安全宣传,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学习《环境应急手册》,确保企业在使用、生产和运输化学危险品过程中的环境安全,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提高快速应急能力,着力解决环境突发事件。各市、县(区)环保局要抽调部分监察、监测人员组成应急分队,强化应急方案的演练,同时明确接报部门,确保上下联络、信息发布渠道通畅。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向自治区环保局报告,随即开展应急监测,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污染防控建议,最大限度地减轻环境危害。
  五、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和举报,重点处理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各市、县(区)环保局要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和群众举报、投诉工作,加大调查处理工作力度,对来信来访和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要做到及时处理和上报。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要做到预防和超前分析研究。各级环保部门要保证12369环境热线24小时畅通,要热情耐心地做好群众举报投诉的答复工作,保障群众的环保权益。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4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