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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当前防汛抗洪和救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23 生效日期: 2007-06-23
发布部门: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凉府发[2007]2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青林、巨峰、崇禧、永祥等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州委书记吴靖平、州政府州长张支铁同志的要求,现将切实加强当前防汛抗洪和救灾减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紧急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当前防汛抗洪和救灾减灾工作的严峻形势
  当前,我州已全面进入主汛期,暴雨、洪涝、冰雹、泥石流等各类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截止目前,全州共有17个县市、624个乡镇、108.23万人受灾,死亡25人,失踪7人,倒塌房屋490间,损坏房屋1514间,农作物受灾81.01万亩,直接经济损失1.61亿元。特别是5月20日雷波县莫红乡千拖村因暴雨引发泥石流,导致7人死亡,3人失踪,还造成7户房屋被冲毁,14户房屋严重损坏;6月6日宁南县遭受暴雨泥石流灾害,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损坏房屋118间,倒塌37间,冲毁防洪堤3500米,农作物受灾0.25万亩,直接经济损失520万元。灾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对我州灾情非常关注,省委青林书记,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作了重要批示;副省长张作哈率领省救灾、民政、财政、国土、防汛等省级有关部门赴雷波视察灾情,慰问灾民,指导抗灾救灾工作。州委吴靖平书记、州政府张支铁州长等领导作了重要批示并亲临灾区一线,对当前我州抗灾救灾工作作了进一步的安排部署。据省、州气象部门预报,在6月下旬,我州有两次强降雨天气过程,雨量普遍中到大雨,局部地方有暴雨。连日的降雨容易引起滑坡、泥石流、山洪等山地灾害。7、8月份的天气形势也不容乐观。对此,省委、省政府青林、巨峰、崇禧、永祥等领导同志作出了重要批示,靖平、支铁同志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抗洪和救灾减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防汛抗洪和救灾减灾工作。要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灾救灾责任制,各县市人民政府县市长要高度重视防汛抗洪和救灾减灾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县市长要具体抓、抓落实,各级各部门都要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对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要严肃防汛纪律,坚决服从各级政府和防汛指挥部的调度命令,切忌各行其是、政出多门。各级防汛指挥部指挥长要靠前指挥,哪里有险情就出现在哪里,哪里有灾情就第一时间赶到哪里指挥。各级防汛、救灾、民政、国土、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值班工作,有关负责同志要亲自带班,并安排好昼夜值班,保证信息畅通。遇突发性灾害事件,要及时组织处置并迅速报告。
  三、切实加强预测预报工作
  各级气象、水文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和汛情发展变化情况,加强灾害性天气及汛情、水情的预测分析和会商,做到提前预警,及早预报;对局部地区强降雨等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和重大汛情要做到滚动预报和分析,及时预测发展趋势,并将预报结果通报各级政府防汛指挥部和相关部门,为防洪指挥调度和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搞好群防群测,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各县市要立即开展一次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对重点监测区、重点路段、重点河段、重点集镇和重点施工区等安全隐患大的地方,要进行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和空白。隐患能排除的要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实施临时避险措施。
  四、进一步抓好各类防灾减灾预案的落实
  科学实用的防灾减灾预案是实施防灾抢险避灾有效指挥的重要基础条件,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各类防灾减灾预案的落实工作。要按照预案要求储备必须的防汛抢险物资,以保障出险时能及时控制险情。要重点抓好小流域山洪及地质灾害防御减灾预案、水库防汛应急预案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防汛应急预案的落实。
  五、切实加强水库安全渡汛管理工作
  水库安全渡汛是我州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市要进一步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水库运行方案蓄水,对于病险水库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限制蓄水。对于病险严重不能确保安全的水库,一律空库运行,不得蓄水。水库值班员要加强对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设备等主要建筑物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六、进一步加强山洪及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山洪及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坚持“以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防御方针,在广泛宣传山洪及地质灾害防御科学常识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防御避灾预案。要加强对山洪灾害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检查巡视,落实人员转移安置、抢险救灾等各项措施,对处于危险区域的人员要坚决提前安排转移。汛期重要降水天气预报要切实采取措施,快速准确地传递到山洪及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易发区防汛责任人手中,出现险情,果断启动预案,以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进一步加强汛期值班工作
  在主汛期,各级防汛减灾部门、各型塘库、重点防洪城镇、重点险工险段、山洪及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的相关部门和乡(镇)、村、组要实行同步昼夜值班。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要履行好职责,险情、灾情发生后,要按照“快速、准确、全面”的原则上报。对迟报、漏报、瞒报和拖延不报险情灾情信息及值班脱岗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从6月24日起,实行每日一报制度,各县市防汛办、救灾办于每天上午9时前向州防汛办、救灾办报告情况,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实行报告制度。
  八、做好防汛抗洪和救灾减灾各项准备工作
  各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各项防汛措施,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落实好专业抢险队伍和民防队伍,确保危急时刻拉得出、顶得上、抢得住;加强军民联防,及时向部队通报情况,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抗洪抢险中的突击队和骨干作用。要切实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装备以及运输工具等的储备工作,保障重点防洪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和受灾地区的需要。
  九、全力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一旦发生灾情,受灾县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抗灾救灾工作的首位,全力以赴做好抗灾救灾工作。要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生活,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所、有洁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学生有学上。要切实做好灾后防疫工作,对灾区可能出现的疫情加强防范,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加大防灾抗灾救灾投入力度,及时下拨防汛抢险救灾经费,抓紧做好损毁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民房等恢复重建工作,积极组织恢复生产。气象、水利、国土、救灾、防汛、水文等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及时反馈信息,加强分析,密切监视水情、雨情、汛情、灾情的变化和发展。水利、交通、建设、民政、农业、卫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要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抢险救灾工作。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和通信安全畅通,确保电力供应。
  十、严格要求,严肃纪律
  当前,各级干部要把汛期抢险救灾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切实抓好各项抢险救灾工作。对在抢险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身先士卒、不畏艰难的,要给予表扬;对麻木不仁、不负责任、擅离职守、贻误处置时机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各县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州政府。

二○○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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