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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8-08 生效日期: 2007-08-08
发布部门: 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资府函[2007]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的通知》(川府函( 2007)14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基础。搞好我市污染源普查,摸清全市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有利于正确判断环境形势,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有利于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减少排放,切实改善我市环境质量;有利于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保障全市环境安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自身实际尽快作出安排部署。
  二、明确污染源普查的任务
  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要求,这次污染源普查的标准时点为 2007年 12月 31日。普查对象为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城镇生活污染源。普查时间安排: 2006年四季度到 2007年底开展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 2008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全面普查,下半年基本完成普查数据的汇总分析,在年底前提供主要数据,作为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十二五”规划的依据。 2009年上半年完成普查的总结验收。
  三、2007年的重点工作
  按照《通知》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市实际, 2007年重点抓好三项工作:第一项工作,宣传动员。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为普查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第二项工作,搞好普查人员培训。污染源普查量大且面宽,专业性强,因此,必须建立一支强有力的调查队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一定要早计划、早着手组建普查队伍并开展培训,务必于 9月底前完成调查员培训。培训工作的技术指导主要由市环保局和市统计局负责。第三项工作,抓好国控、省控和市控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及调查工作,为全面普查时的数据核查、排污系数的确定提供可靠依据。
  四、关于普查工作的经费安排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抓紧落实今年普查工作经费,保证污染源普查工作需要。今后各年度的普查工作经费仍按国务院要求由各级财政根据工作需要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好我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相关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市政府成立资阳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市污染源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并从市经委、统计局、农业局抽调人员作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业务指导、督促检查、数
  据统计和分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相关事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完成。
二○○七年八月八日
附件:资阳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程启贵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曾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德忠市环保局局长
许宏市统计局局长
成员:何正月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陈天华市发改委副主任
鲍亦熊市经委副主任
刘廷杰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含军市司法局副局长
汪勇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承杰市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市规划局局长
冯治国市农业局副局长
刘勇市卫生局副局长
钟永隆市水利局副局长
杨成学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家林市环保局副局长
陶亮市粮食局副局长
谭伟市畜牧食品局副局长
陆晓明市城管局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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