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经贸许可[2007]48号
福安市南山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和公司住所的申请材料以及宁德市经贸委初审意见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 十八 条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公司变更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由郭庆变更为陈光生,住所由“福安市群益桥安居工程2号楼商场”变更为“福安市阳头街道阳春小区2幢2号店”。你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变更后股本结构为:福安市寓安商贸有限公司出资298万元;福安市弘商机电贸易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林萍芳出资90万元;陈基生出资52万元;林雄出资10万元。
请持本批复及《典当经营许可证》(编号:35048A10005)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变更后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待商务部统一换发,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小兰;联系电话:0591-87822094。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