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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卫生强市建设与“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15 生效日期: 2007-05-15
发布部门: 金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金政发[2007]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金华市卫生强市建设与“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
  二OO七年五月十五日
金华市卫生强市建设与“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纲要

   为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卫生强市建设,根据《中共金华市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市的决定》和《金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金华市卫生强市建设与“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一、现状与背景
   (一)“十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现状(以下数据未注明年份的均为2005年资料)。
   1.城乡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明显提高。
   全市婴儿死亡率6.81‰,比“九五”期末的2000年下降了4.2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9.00‰,下降了4.54个千分点;孕产妇死亡率15.83/10万,下降了11.55个十万分点;城乡居民两周患病率为18.5%,下降了1.5个百分点;全市人均期望寿命75.81岁,已超过“十五”卫生规划的目标(74岁)。
   2.卫生服务能力大为增强。
   社区人群全科医疗覆盖率达到50.5%,增加了20.3个百分点;城市社区居民在20分钟之内能到达医疗机构的占80%,农村占40%;食品卫生监测合格率83.6%;儿童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达到98.27%,均提前完成“十五”规划的目标。
   3.卫生资源总量明显增加。
   全市千人医师数为1.71人,千人床位数达到2.76张,卫生部门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资产总额达34.41亿元,比“九五”期末的2000年增加23.48亿元,其中:房屋设施达到16.97亿元,专业仪器设备达14.51亿元,分别比“九五”期末的2000年增加12.02亿元和9.7亿元。另外,全市现有卫技人员总数为16945人,其中,高级职称1037人、中级职称4795人,分别占6%、28%,已有1名博士生、75名硕士生。
   4.城乡居民的生活方式与环境大有改观。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75.1%,增加了7.5个百分点;卫生厕所普及率68.2%,增加了4个百分点;已分别完成和接近“十五”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
   5.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自2003年以来,全市已投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资金59017.11万元,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建设项目21.44万平方米,使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能力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6.农村卫生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全市有316.81万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农业人口的82.86%,共筹集合作医疗资金1.62亿元。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补偿率为20.6%。农村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新的改善,2000年以来净增卫生院标准用房5.22万平方米,设备投入年平均增加30.48%,基本完成了全市农村乡镇卫生院基本装备任务。
   (二)影响和制约卫生强市建设的主要背景因素。
   1.城乡居民有效卫生需求不足。
   据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资料表明,城乡居民两周患病未就诊率为41.5%,其中:城市为38.5%,农村为42%。在未就诊的人群中,有32.4%(城市35%、农村32.3%)的患者是由于经济困难而没有就诊,与1998年调查的结果相比城市居民由于经济困难所占的比例上升了15个百分点,农村交通不便原因未治疗比例上升了3倍;患病住院痊愈后出院的为62.1%,未痊愈医生要求出院的为6.8%,自己要求出院的为29.7%;因经济困难自己要求出院的占61.1%,久病不愈自己要求出院的占6.3%,医院条件所限出院的占2.1%。这充分说明,城乡居民的卫生需要因各种因素,尤其是经济因素的影响而降低了有效需求。
   2.卫生服务的公平性较差。
   近几年来,虽然卫生投入和卫生资源总量逐年增加,但对公共卫生投入增加不明显。各级政府卫生投入的大部分集中在城市,对农村卫生院资金补助仅占总投入的28.7%,农村卫生的建设资金尤其缺乏,城乡之间的卫生服务差距并没有明显的缩小。
   3.重大疾病防治任务繁重。
   我市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传染病的防治形势严峻。自1997年首次检出艾滋病感染者以来,截止2005年底,全市累计报告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94例。结核病已成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传染病,目前,全市平均每年发现肺结核病人3000例之多,其中作为传染源的涂阳病人达1500多例,且主要发生在农村,流行状况仍较严重。
   4.医疗机构的建设发展与控制医疗费用的矛盾尖锐。
   2000年到2005年,全市每门诊人次医疗费用从73.42元增加到107.29元,年均增长9.26%,每床日医疗费用从307.88元增加到477.13元,年均增长10.99%,加上医疗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群众医疗负担增大。同时由于补偿机制的不健全、城乡卫生资源配置的不合理、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功能不全、服务能力不强以及社会保障制度设计上的缺陷等原因,医疗机构特别是城市医疗机构,面对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和竞争压力,在控制医疗费用和建设发展之间处于两难境地。
   5.城乡卫生资源的差距扩大。
   2000年与2005年比较,城市和农村拥有卫生固定资产的比例从1:0.23扩大为1:0.19,城乡卫生技术人员拥有比例从1:0.51扩大为1:0.33。
   6.人才问题仍然困扰卫生发展。
   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农村乡镇卫生院人员素质偏低,高层次人才不足,卫生技术人员的总量仍处于全省中等水平,与建设浙江中西部中心城市的地位和要求不相适应。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建设卫生强市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围绕建设浙江中西部医疗中心的目标,积极推进平安金华、法治金华建设,坚持卫生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人民健康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以增强卫生公共服务能力为方向,构建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提高城乡居民卫生服务水平为重点,提高卫生服务绩效水平;以增强卫生整体创新能力为先导,全面提升卫生综合实力;以增强卫生和谐文化能力为主题,大力培育和倡导救死扶伤、济世图强的金华卫生精神,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卫生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惠利于民。从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出发,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重点做好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工作,使全市人民充分享受经济繁荣、社会进步和卫生发展的成果。
   2、坚持统筹发展,卫生公平。从促进健康公平出发,强化公共财政保障,促进城市卫生资源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创新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保证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实现城乡、区域之间卫生事业协调发展。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从增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出发,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定卫生政策、提供基本卫生服务、消除健康差异中的主导作用。同时,积极发挥市场调节机制,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作用,使社会全体成员既是卫生事业发展的受益者,又是行动主体。
   4.坚持强化基础,稳步推进。立足市情,因地制宜,集中力量,着力解决当前卫生改革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从农村和社区卫生工作入手,夯实卫生工作基础。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10年,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满足人民健康基本需求的现代卫生服务体系;人均卫生资源、卫生设施标准、技术发展程度、队伍结构层次、经费保障程度、国民健康指标等方面在浙江中西部处于领先水平;完善“三大中心”、“五大体系”建设,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构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和农村公共卫生网络,以三甲医院为龙头,三乙二甲医院为骨干,专科医院门类齐全,建设浙江中西部医疗中心,培育浙江省内第三个医学副中心。
   到2020年,建立起与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配置合理,设施技术先进,队伍素质优良,保障机制完善;全市居民基本形成良好的卫生保健意识,享有公平、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卫生综合实力居浙江中西部前列,全面建成卫生强市。
   2.卫生强市建设与“十一五”卫生发展主要指标:
   (1)平均期望寿命77岁;
   (2)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3)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2/10万以下;
   (4)卫生事业费占同级政府财政支出比例达到5%;
   (5)每千人口医师数2.8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1.7人;
   (6)每千人口床位数3.1张;
   (7)居民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95%;
   (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0%以上;
   (9)食品卫生监测合格率达85%以上;
   (10)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80%以上;
   (11)农村居民饮用安全自来水比例达85%以上;
   (12)乡镇医疗卫生单位以上机构信息化率达到100%;
   (13)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浙江中西部医疗中心建设。
   通过“调整布局、重组资源、优化存量、突出专科”等措施,做强做精高层次的医疗机构,形成以三甲医院为龙头,三乙医院为骨干,专科医院为特色,达到门类齐全,全面覆盖的浙江中西部医疗中心。到2010年全市有5所医院达到三级综合类医院标准,有2所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达到三级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标准,全市床位指标14600张(其中国有医疗机构床位指标控制在11000张)。
   1.建设好龙头医院。金华市中心医院和金华市中医院要在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建设、高级人才建设的基础上,使医疗、卫生、科研、教学的整体水平全面提高,成为浙江中西部医疗中心的龙头医院。
   2.骨干医院建设。金华市人民医院、义乌市中心医院、义乌市中医院(商城医院)、东阳市人民医院、永康市人民医院按三级医院的标准不断提升完善;兰溪市人民医院、兰溪市中医院、永康市中医院、武义县第一人民医院、武义县中医院、浦江县人民医院、浦江县中医院、磐安县人民医院按二级医院的标准不断提升完善。各医院在坚持办好优势科室的前提下,全面建设临床、医技各科室,到2010年,建设成为“医疗硬件设施优良、优秀医务人员集中、重点学科优势突出”的浙江中西部医疗中心的骨干医院。
   3.社会力量办医。发挥各级各类社会办医的作用,继续建好现有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民营综合性医院规模控制在二级以下。
   4.建设好专科及专科医院。加强精神科、骨伤科、皮肤科、眼科、口腔科等专科建设。金华市第二医院、东阳市精神专科医院、永康市精神病医院、义乌市精神病医院的精神、心理、老年专科建设不断提升;金华市第二中医院、永康市第六人民医院的骨伤科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金华市第五医院、义乌市皮肤病医院、东阳市皮肤病医院的皮肤科医疗学科水平有所提高;各综合医院和金华市眼视光医院的眼科建设在设施和医技水平上不断提高。到2010年,金华市第二医院的精神、心理、老年专科;金华市第五医院的皮肤科;金华市眼视光医院的眼科建设在浙江中西部应达到学科领先水平。金华市本级增加建设口腔医院一所,规模控制在二级以下。
   5.惠民医院建设。金华市本级依托金华市中医院建立市惠民医院,各县(市)根据要求设置一所惠民医院,解决贫困群众的就医问题。
   6.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到2010年,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95%以上社区设有卫生服务站。
   (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金政发〔2004〕44号),建成“三大中心”、“五大体系”,即公共卫生中心、医疗救治中心、社区卫生中心;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公共卫生监测信息体系,逐步形成城乡一体、覆盖全面、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公共卫生网络。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基本完成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建设任务,并配置基本装备;到2010年,完善和提高装备配置,适应现代化的要求。
   2.传染病医院(病区)建设。基本完成金华市中心医院罗店院区的改造建设,各县(市)建成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到2010年,完善设施,提高装备配置,具备收治各类传染病的能力。
   3.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基本完成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所基本建设,并使其装备达到基本配置标准;同时,全面完成乡镇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建设。到2010年,金华市卫生监督所装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有半数以上县(市、区)卫生监督所装备也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4.急救体系建设。基本完成金华市急救指挥中心基本建设,各县(市)建立急救指挥分中心,构建统一指挥的急救网;金华市中心医院急救大楼基本建成,全市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基本完成。
   5.中心血站建设。基本完成金华市中心血站的基本建设和装备更新;到2010年,达到国家对血站装备的规范要求。
   (三)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中心建设。
   深化“多湖模式”内涵,开展健康新农村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卫生城乡一体化建设,逐步缩小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差异,提高农民对疾病的抗风险能力。采取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依托,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载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保障,基层卫生设施建设为基础,提高农村卫生工作整体水平。
   1.继续开展全市创建农村公共卫生示范镇(乡)活动和健康新农村建设,到2010年全市基本达到健康新农村建设标准。
   2.建立和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到2010年,建立起较完善的城乡二级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在城市,按照每个街道重点办好一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布局要求,把部分城市一、二级医院逐步改造成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服务半径较大的区域,按照每1.5-2万人口设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要求,以中心延伸方式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农村,政府要集中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符合建设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并在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疾病预防控制站、卫生监督站、妇保站和急救站;同时,按照每1000-2000人口配备社区责任医生的标准,建立社区责任医生队伍,夯实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网底。此外,还要在中心村建立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向农民提供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六位一体”的基本卫生服务,并保证农民基本享有省政府规定的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3.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巩固在90%以上。每两年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提供一次免费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0%。
   4.中心集镇卫生院示范化建设。到2010年,有50%的中心卫生院达到省中心集镇示范卫生院的建设要求,并逐步提高,创建省级中心集镇卫生院(200强)20家。
   5.加强城市卫生支农工作。实施“城市万名医生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卫生下乡活动,以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发展为重点,实行市对县、县对乡的一定三年对口扶持办法,建立对口支援、目标明确、长期挂钩、考核验收的城市卫生支农机制。
   (四)科研及人才队伍建设。
   到2010年,省级重点学科达到2-3个,省级中医重点学科达3-4个,地市级重点学科(专科)达到25-30个,并建成特色专病专科20-25个,有1个学科具备国家级重点学科的水平。新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和HIV确认实验室各1个。医学继续教育覆盖率达到98%以上。加强对基层卫生人员的全科医学岗位培训,以适应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需求,到2010年全市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全科医生岗位培训率达到90%,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率达到90%,乡村医生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率达到85%。
   (五)预防保健工作。
   1.健康教育: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城市80%以上,农村70%以上。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城市70%以上,农村60%以上。
   2.免疫规划:0~7岁儿童建卡(证)率98%以上,单苗、五苗合格接种率95%以上。
   3.疾病控制: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疫情网络直报率100%,疫情漏报率低于2%;法定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360/10万以下。
   4.卫生监督:农村卫生监督执法覆盖率95%以上,食物中毒报告查处率达100%,餐饮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合格率85%以上。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时发现与报告率达100%,现场处置率100%,原因查明率85%以上。
   6.妇幼保健: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高危孕产妇管理率98%以上,住院分娩率99%以上,妇女病定期普查率60%以上;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95%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0%以上。
   7.爱国卫生:农村居民饮用安全自来水比例85%以上,无害化厕所普及率80%以上。
   (六)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积极开展中西医结合工作,充分发挥金华市中医院及金华名中医馆龙头优势,努力推动市、县两级中医院协调发展。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创新,建设一批拥有中医药核心技术的中医重点学科和专科,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人才。
   (七)卫生信息网络建设。
   以“卫生信息网”为架构,以卫生公用数据库为基础,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社会公众服务系统、卫生电子政务系统、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卫生科研教育信息系统提供综合应用平台,形成上、下互联的卫生信息化体系。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强市建设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卫生强市建设作为推动文化大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将发展卫生事业、保障人民健康和安全作为政府的基本职能和重要职责,充分认识到卫生事业是重要的公益性事业,搞好卫生事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重要体现,为群众提供基本的医疗卫生保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将卫生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卫生强市、卫生强县和卫生强镇的目标任务列入文明城市、乡镇和各级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督查和考核,努力形成层层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卫生强市的目标、政策措施和行动落实到位。要制定和实施卫生强市建设定期评价和通报制度,推动区域卫生事业发展和卫生强市建设。
   (二)进一步深化卫生体制机制改革。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转换机制、加强监管的原则,积极推进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社会层面,要按照《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华市区鼓励民资外资发展文教卫社会事业的意见》(市委办〔2006〕114号)精神,大力推进多元化办卫生格局的形成,开放医疗市场,实施鼓励政策,规范准入制度,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要开拓和推广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领域和形式,允许社会服务机构承担食品检验、水质监测、除害灭虫、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机构。在卫生行业,要以深化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为重点,以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为核心,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逐步推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使其成为自主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行业管理的职责,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准入、监督、服务和管理职能。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推行全员聘用制、社会保障为主要特征的用工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摒弃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在控制个人消费基金总量的前提下,实行以岗位工资加绩效工资为主体的分配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卫生规划管理。
   以“卫生强市”规划为龙头,各县(市、区)政府要编制“卫生强县”和“卫生强镇”规划,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以“卫生强县”规划为依据,编制并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县域卫生规划及相关的专业规划。要进一步强化规划对政府行为、社会活动的约束力,发挥规划的引导、控制和监督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卫生法制建设。
   认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推进卫生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各级政府和卫生、财政、人事、劳动保障、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通力合作,认真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卫生发展各项方针、政策,努力推进卫生事业的发展。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和健康相关产品实行严格的准入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卫生领域的监督执法力度,规范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要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努力促进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各地要围绕《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医务人员的卫生法制意识和守法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医疗卫生领域的违法行为,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设“平安金华”、“和谐金华”提供卫生法律保障。
   (五)进一步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
   各级政府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各项卫生财政投入的政策,进一步加大卫生投入力度,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卫生事业投入的增长不低于当地当年财政支出增长的幅度,卫生事业投入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例应逐年有所提高,到2010年达到同级财政经常性支出比例的5%以上。要进一步调整卫生事业经费的支出结构,重点落实公共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补偿政策。各级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妇幼保健、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采供血和医疗急救等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房屋修缮等发展建设支出,以及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合理安排;公立医院的发展建设支出、离退休人员费、重点学科建设等,由财政给予定额补助。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和农村卫技人员的岗位培训。公共卫生机构、公立医院征用土地、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有关政策,参照公立学校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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