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教基函[2008]9号
有关省(市)教育厅(教委):
为使汶川大地震受灾中小学生特别是转移临时安置点的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而有特殊意义的暑假,我部决定组织对口支援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为四川、甘肃、陕西省地震灾区中小学生举办暑期夏令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夏令营活动类别
1.高三学生夏令营。参加学生为集中转移临时安置点的家庭条件困难的高三学生。
2.其他中小学生夏令营。参加学生以目前转移临时安置点的中小学生为主,重点照顾在地震中成为孤儿和暂时与亲人联系不上、只能滞留在临时安置点的中小学生。
3.北京奥运会观赛夏令营。参加学生为四川重灾区中小学生,由我部和北京奥组委会同四川省教育厅和北京市教委共同组织,到北京参加奥运会观赛夏令营活动。学生的奥运门票纳入“奥林匹克教育门票计划”。具体组织工作另行安排部署。
二、夏令营活动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各有关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承办单位要成立组织协调机构,组成精干的工作队伍,做好整个活动的组织保障工作。要对学生的饮食、住宿、出行、接送等有关活动设计详细、周密的安全方案,避免出现意外安全事故。参加每个夏令营活动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并要确保每一位参加学生征得监护人或临时看管人的许可。在夏令营活动期间,各承办高校要给灾区学生购买安全和意外伤害保险。
2.周密安排活动内容。高三学生夏令营,要根据高三毕业生的特点和需求,安排学术讲座、校内实践、艺术欣赏、体育运动、心理疏导等多种活动,同时充分发动承办单位学生骨干,与他们多交流,做知心朋友。其他中小学生夏令营,要根据受援县(市)中小学生的情况,充分利用承办单位各种生活和文体设施,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和心理疏导工作,组织适当的外出参观。北京奥运会观赛夏令营,要组织学生观看奥运比赛,开展和北京中小学生的联谊活动等。
3.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各有关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承办单位要根据夏令营活动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和组织工作,会同受援省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活动时间,精心安排设计各项活动。承办单位要积极发动本单位学生骨干作为志愿者,经过适当培训后志愿参与夏令营组织服务工作。要做好承办单位与受援县(市)的结对衔接工作,密切联系,做到从开始到结束的全程无缝衔接,确保整个夏令营活动安全有序。
三、夏令营活动工作分工
夏令营活动由对口支援的省(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受援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1.各对口支援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确定承办单位。要在国家对口支援的框架下,综合考虑人财物的条件和学生活动安全等因素,迅速确定好承办单位,并及时通知受援省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商定夏令营规模、类别、启动时间等,同时对承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各承办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安排夏令营活动。要积极会同受援县(市)教育局,精心制订活动的组织、时间、内容、安全方案和预案。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方案,确保活动质量。要会同受援县(市)安排得力人员把中小学生和随队教师从临时安置点接到营地,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并在活动结束后负责将参加夏令营的师生安全送返安置点。
3.各受援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做好配合工作。四川、甘肃、陕西省教育厅要指导受援县(市)教育局积极配合承办单位,确定参加夏令营的中小学生和随队教师名单。受援县(市)教育局要按每个夏令营师生比1:10左右的比例派出随队教师,并与随队教师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受灾中学安置点要有人留守,负责把高校招生录取情况等信息及时通知参加高三学生夏令营的学生。
请各对口支援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将确定的夏令营承办单位与结对受援县(市)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活动进展情况及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我部。联系人及电话:张东燕,010-66097873;于天琪,010-66096670。
教育部
二00八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