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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26 生效日期: 2008-05-26
发布部门: 江苏省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文号: 锡劳社培[2008]24号

各市(县)、区劳动保障局,各技工院校,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省劳动保障厅指示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育管理,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我市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育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校教育管理和稳定工作
  学校稳定工作关系到教育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省劳动保障厅通报了我省个别学校暴露出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和经济效益,忽视办学质量和教学管理,以及涉嫌做虚假广告等一系列问题,同时,一些地方劳动保障部门在民办学校管理上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各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各技工院校、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高度重视此类问题,进一步认清学校的安全稳定形势和现状,清醒地看到各种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育管理和稳定工作,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开展全市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大检查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6月20日前,市劳动保障局将对全市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一次大检查,重点检查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收费标准、招生简章和广告宣传等情况,对不具备办学条件、管理混乱、做虚假广告、异地办学等行为勒令限期整改,对违法违纪者依法或向审批机构提出相应建议取消办学资格或吊销办学许可证。各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认真分析梳理当前学校教育管理和稳定工作情况,并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于6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劳动保障局培训处。
  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各技工院校、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把学生的稳定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一把手要亲自负责,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各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要深入到学生中去,面对面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学生坚决拥护党和政府的原则立场,冷静理智、依法有序地表达自己的爱国热情,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影响社会秩序,以刻苦学习的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把涉及广大师生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坚决防止局部问题演变成全局问题,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非政治性问题演变成政治性问题,非对抗性问题演变成对抗性问题,确保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政治事件、群体性事件和社会治安事件。
  四、要建立重大事件上报制度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区各级各类职业院校情况,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伤亡事件以及认为需要向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报告的重大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及时上报。一旦发现不稳定的苗头,各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及时做好防范、化解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不稳定的事件,学校有关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立即向主管部门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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