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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下半年600种主要消费品供求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25 生效日期: 2008-05-25
发布部门: 商务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商运字[2008]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今年以来,我国消费品市场在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市场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给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工作增加了难度。为进一步加强2008年下半年我国消费品市场的供需状况及发展趋势的分析判断,做好市场产需衔接,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现就做好下半年600种主要消费品供求状况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要求填报,提高调查工作质量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消费品供给情况、消费特点,价格走势,按照本通知所附调查表填报说明,认真组织有关单位和企业的专业人员填报调查表。要科学选取调查样本,增强代表性;注意区域、行业和企业间的均匀分布,扩大涵盖面;要与以前的调查相衔接,保持延续性。要通过座谈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指导样本单位和企业详细了解和准确把握调查内容和填报要求,指导填报人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对主要消费品的市场发展前景做出客观的分析与判断,督促样本单位和企业按要求及时填报调查表。
  二、按照消费品零售额,保证调查样本数量
  2007年消费品零售额超过5000亿元的地区,调查样本数量应不少于40个;2500-5000亿元的地区,调查样本数量应不少于25个;1200-2500亿元的地区,调查样本数量应不少于15个;1200亿元以下的地区,调查样本数量应不少于10个。
  三、按照制度要求,做好市场分析工作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我部《市场运行报告制度》(商运发(2006)80号)的要求,对今年以来消费品市场的整体发展状况进行全面分析,对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下半年主要消费品市场的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和判断,于2008年6月25日前将分析报告报我部(市场运行调节司)。
  四、加强联系,及时沟通
  工作中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部(市场运行调节司)联系。联系人:黄琴,电话:010-85093846,传真:85093846,电子邮箱:yunx_scyxs@mofcom.gov.cn,邮政编码:100731,通信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600种主要消费品供求状况调查项目说明(略)
2.600种主要消费品供求状况调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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