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甘肃省陇南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城镇居民和机关单位搭建活动板房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7-08 生效日期: 2008-07-08
发布部门: 甘肃省陇南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发布文号: 陇政办发电[2008]245号

各县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市直各单位,省驻陇南各单位:
  “512”特大地震使我市九县区和市直单位大量城镇居民住房、机关单位办公用房倒塌或严重受损,给城镇居民生活和机关办公造成很大困难。为了做好城镇居民和机关单位灾后过渡安置工作,现就搭建活动板房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核查,摸清急需搭建活动板房的底数。当前,全市大部分农村受灾群众已得到过渡安置,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已全面展开,抗震救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512”地震给城镇居民和机关单位用房也造成了不同程度损坏,部分城镇居民无房居住,一些机关单位无法正常办公。城镇灾后重建还需一段时间,通过搭建活动板房进行过渡安置已势在必行。为此,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参照房屋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结果,尽快对城镇居民住房和机关单位(不包括学校、医院、企业)办公用房受灾情况再次进行认真核查,按照办公用房鉴定为危房、无法正常办公的每个机关单位搭建5-6套活动板房、面积大约120平方米,居民住房鉴定为危房、无房居住的每户城镇居民搭建一套活动板房、面积大约20平方米的标准,摸清急需搭建活动板房的底数。市直单位(包括省驻陇南单位)要把下属单位(不含各县区)也列入本单位的统计范围。市直单位干部职工住房由单位负责统计。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按附表要求真实、全面地填写需求情况,由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于7月9日晚8时前上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8213841、8236039  传真:8212908),没有上报需求情况的县区或单位将不再列入统一搭建活动板房的计划。
  二、尽早协调,选好搭建活动板房的场地。各县区、有关单位要按照集中、安全、防疫的原则,尽早协调统一搭建活动板房的场地,保证活动板房到位后,能及时进场搭建。
  三、确定专人,搞好活动板房搭建的衔接工作。城镇居民和机关单位活动板房将由深圳方面援建。深圳方面确定生产计划后,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做好调运、接收和搭建等相关衔接工作,确保活动板房搭建工作顺利进行。

陇南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OO八年七月八日

附:全市城镇居民和机关单位活动板房搭建需求表(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7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