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民委发[2008]190号
委属各院校,云南民族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湖北民族学院、贵州民族学院: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 1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 2号)文件精神,国家民委组织了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研究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
本次立项申报共收到10所民族院校申报的研究项目75项。经专家组评审,评选出56项为国家民委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研究项目,占申报总数的74.67%。现将研究项目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研究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体现创新精神。
二、各院校要切实加强对研究项目的管理,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三、项目研究应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内容和计划执行,并及时按要求结项。
四、项目负责人变更、项目中止、项目撤项等重要事项必须及时上报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
五、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负责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估研究。
国家民委
二00八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