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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张家口市为省级园林城市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2-03 生效日期: 2008-12-03
发布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冀政函[2008]125号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你市张政呈〔2008〕82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为省级园林城市。希望你市以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城市为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城市园林绿化、生态环境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市管理、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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